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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蒙冤入獄上演現實版《肖申克的救贖》交警武欽元方系真兇
證據
不承認的“口供”
去年12月2日,他主動打破了關于那段往事的沉默。
那天,已恢復工作、到民政局上班的于英生很興奮。
蚌埠市民政局的劉先生回憶,于英生進門就說,“新聞見報了,我老婆的案子兇手抓到了!”他時而長嘆,仿佛大仇得報,“你說巧不巧,我老婆被害也是12月2日,也是星期一。”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早起上班。最先發現妻子韓露遇害的是她父親,老人看見,原本在廚房的煤氣罐擺放在床邊,煤氣閥門開著,附近還點著根蠟燭。20天后,于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
證據呢?
在彼時“重口供、輕證據”的年代,于英生的口供最終成了定案的依據。
但于英生說,在公安局接受訊問的七天七夜里,直到最后他也沒承認殺人。
那七天,警察分成四班,24小時輪流審問,不讓睡覺,不讓休息,“就這樣我也沒承認。”警察問他死者體內的精液是誰的,于英生說不知道,警察就反復問,直到DNA鑒定報告顯示,樣本99.99999%與于英生不符,他們才作罷。
連續的審問讓于英生神志不清,警察就讓他假設,假設你了解案情,過程應該是怎樣的?讓他給警察分析一下。
口供錄完了,盡管8歲的兒子前后有三份證言,說爸爸媽媽從不吵架,但于英生還是成了殺妻嫌疑人。
讓于家至今耿耿于懷的,是當初在現場留下的兩枚指紋。
“法律本身沒有問題,只是運用法律的人,有時還有著私念和偏見。希望我的遭遇能讓執法者把視野放得更遠,讓與我有相似苦難的人獲得自由。如果我的經歷能換來司法的進步,我愿意做一塊鋪路石,這不是擺高姿態,是心里話。”
——17年冤獄當事人于英生
按照當年警方的說法,現場除了于英生一家三口的指紋,再沒有外來指紋信息;于英生說,后來省檢察院復查案件,到蚌埠搜集證據時,卻發現了兩枚陌生的指紋。
時至今日,省市兩級檢察院都拒絕再提及此事,但巧合往往讓人有意無意地將事情勾連在一起。
1998年2月,因為證據不足,于英生的案子已被市檢察院退查了兩次??词厮L告訴他,他可能被無罪釋放,“但問題是馬上市里開兩會,公安局長就要到檢察院做檢察長,如果真這樣,肯定出不去。”
“如果”變成了現實。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于英生殺妻案 公務員蒙冤入獄17年 蚌埠交警武欽元 于英生 肖申克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