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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入海南設慰安所受害者總數超萬人 海南省及各市縣政協首次調查
此外,海南的政協,包括本地的媒體也做了不少工作。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海南省及各市縣政協文史資料委員對日軍侵瓊暴行進行調查,這是對海南侵瓊日軍“慰安婦”制度的首次調查,同樣也是迄今為止官方進行的關于“慰安婦”問題的第一次調查。在這次調查中,有二十多位老人講述了自己被迫淪為“慰安婦”事件受害者的慘痛遭遇。
蘇智良說,日軍占領海南后,把海南作為入侵東南亞的重要戰略基地,所以駐軍很多,他們擄掠了很多中國的婦女,包括當地的黎族、苗族、漢族婦女,甚至還有島外的朝鮮婦女,海南也因此成了抗戰時“慰安婦”制度的受害重災區之一。
1939年4月,日軍入侵海南的第三個月就已經設立慰安所。到1941年止,日軍在瓊設立的慰安所至少有三百余家,“慰安婦”事件受害者總數在萬人以上。
蘇智良的學生趙青青幾年前曾對澄邁、臨高兩縣的7名“慰安婦”受害幸存者為中心做過調查,通過研究幾位幸存者的受害經歷,概括了日軍強征“慰安婦”的三種手段:一是日軍用暴力手段強擄受害人到“慰安所”或者日本據點加以凌辱;二是以強征勞工的名義,將大量青壯勞動力抓去開礦山、修公路、修炮樓等,然后將其中征來的一些婦女強逼淪為“慰安婦”受害者;三是日軍在戰場上俘虜的女兵。
海南“慰安婦”事件受害幸存者平均年齡八十六七歲,疾病纏身,生活應該說是比較困難,全社會都要來關心她們。
訴訟:8個老人向日本政府討公道
2001年7月,黃有良、陳亞扁、林亞金等8名海南 “慰安婦”事件受害幸存者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謝罪以恢復她們的名譽,并給予每人2300萬日元的賠償,這些幸存者大都是海南的黎族或苗族,日本侵瓊期間她們遭受日軍性暴力時都是未婚少女,年齡最小的僅14歲,最年長的才17歲。
然而經過長達10年的對日訴訟之路,海南“慰安婦”事件受害幸存者起訴案與之前的3次山西類似案件一樣,在反復上訴與駁回之間掙扎,最后均以原告方敗訴告終。東京高等法院在終審判決中盡管認定了侵華日軍二戰期間在海南島綁架、監禁和強暴婦女的事實,承認日軍暴行對受害“慰安婦”造成了精神疾患,其損害直到現在還在持續。但以中國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中放棄了索賠權為由,認為受害人的個人索賠權也因此喪失,裁定原告敗訴。
消息傳到中國后,外交部發言人作出回應:日方應拿出應有的道義感和責任感,盡快妥善處理,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曾數次陪同老人出庭的中方代理律師康健告訴海南日報記者,此前她曾代理過山西的“慰安婦”事件受害幸存者起訴日本的案件,后來看到海南省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整理過的資料中顯示有海南島“慰安婦”的問題,就在1997年的時候,趕到海南,在海南省政協調查的基礎上,又一起來做些調查。
康健說她和日本律師團多次到海南調查“慰安婦”事件,相比山西,海南有語言上的障礙,因為幸存者大多都是少數民族,沒法直接交流,就要進行雙重翻譯,借助黎語翻譯成普通話以后,再翻譯成日文,這個難度就比較大,時間費得也比較長。
在東京高等法院進行二審的時候,康健等特別提出要對受害者做精神損害鑒定,日本政府的代理人剛開始不同意。但東京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這件事情關系重大,認為有必要鑒定。所以就由康健委托日本的精神方面的專家野田正章,對受害者進行鑒定。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慰安婦 海南 日軍 老人 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