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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企業為營利群眾不放心 云南省政協委員:可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聽證代表劉然:
房屋的性質應該多與老百姓聯系,而不應該與營利有關。希望草案能夠落實什么樣的單位才能作為讓老百姓信任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聽證代表陳文君:
希望政府能夠切實地體現房屋征收的實際價值并且能夠對相應的土地產權進行合理確認。同時,相關的房管部門能夠定期公布一些數據,比如房屋在房地產中的市場評估價格、工業房屋的拆遷利用率等。
焦點 2
產權證與土地證信息不能“打架”
現狀分析: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和城中村、舊城改造等項目,讓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問題更為突出。
聽證代表鄧璐瑤:
作為長期從事有關城中村改造訴訟的律師,我遇到的房屋征收訴訟案件中,存在著諸如被征收人主體的產權證與居住人不一致、司法判決和協議與房屋產權證相矛盾、被征收人過世后房屋所屬起糾紛等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細化。
聽證代表高寧:
產權證和土地證登記信息不一致的問題亟待解決。應明確具體的方案。凡是涉及拆遷問題,都應強調產權證和土地證都是個人所有物,所以希望政府在立法的時候能夠細化一下。
有聽證代表提出:
《草案》在征收補償方面提出了產權調換,但并沒有規定其產權是公有還是私有,這一點一定要明晰。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征收 房屋 補償 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