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11名學生圍毆8歲男童致死 警方稱其閑來無事打人玩
□警方披露
11名學生閑來無事打人玩兒
西合營刑警隊隊長劉先生稱,事發當天晚上7點,柏樹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報警電話稱,永寧寨村東磨房東北角不遠路邊,發現一名男童仰面躺在地上,身上蓋著紫紅色校服,多次呼喚男孩無任何反應。接到報警后,民警趕赴現場將男孩送至西合營中醫院,同時通知附近村干部前來辨認,最后發現男童為張先生的兒子曉輝。
刑警隊調查發現,事發當天下午3點至4點之間,包括東東在內的幾名同學,在柏樹村廣場玩耍,幾人閑來無事,便相約到村內找人打著玩兒,恰好碰到曉輝,幾個人便強行將曉輝叫走。
在距離柏樹村3公里遠的永寧寨村委會門前廣場上,包括東東在內的11人(其中年齡最大者差兩個月14周歲,最小者不到10歲),開始對曉輝進行毆打。持續一段時間后,幾人又在廣場東北側一處玉米地上,再次對其進行毆打,直至昏迷不醒。最后,幾人將已經昏迷的曉輝抬到路邊。
記者在事發現場看到,永寧寨村委會門前廣場、被打玉米地和曉輝最終被發現的地方,有近5米的高度差,而來往兩次被打的地方,需要繞過一處90度墻角。被打的玉米地周邊除了高墻就是樹,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外人很難發現。
□校方介紹
事發前一周受害學生未來上課
據了解,柏樹中心小學有200多名學生,一、二年級全是本村學生,共20多人。
蔚縣柏樹中心小學校長李富介紹,一直以來,校園的學習氛圍和孩子們之間的關系都非常好,幾乎沒有發生過學生打架事件。事發之后,學校已經讓涉事幾名學生回家,由各自家長看護。因事情發生在校園外,這件事和學校沒有關系,現在,學校也在等刑警隊的調查結果。
曉輝的班主任韓老師稱,曉輝和同學之間的關系一直都很好,人也非常聰明,只是不愛完成作業,這個學期更為明顯。事發前一個禮拜,曉輝一直沒有來學校上課,她曾先后數次派其他學生到家中喊他上學,“學生都說找不到曉輝”。6月27日,她又派一名學生到家里送作業,并告訴曉輝的姥爺,讓他下周一定要帶孩子來學校。
東東的班主任任老師表示,在班級中,東東成績排在倒數,作業極少完成,家長對孩子的學習不聞不問。“他確實也會和其他同學鬧,讓別人喊他好聽的,但從來沒有過打架事件,這件事真讓人意外。”
□律師說法
未成年行為人雖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并不免責。
學校存在疏于管理的過錯,也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對此,北京熊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分析,在我國,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等暴力性犯罪,不滿14周歲的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公安機關仍然應當立案偵查,以便查清案件事實,分清各個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
上述案件當中,11人均為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共同傷害,最終導致一人死亡,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其中的主從關系、傷害行為和犯罪動機等案件事實,但依法不承擔刑事責任的行為人,應責令家長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司法機關強制管教。另外,雖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并不免責,被害人家屬可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學生在學校以外發生事故,學校是否應當擔責等問題,應當具體分析。比方說,事故發生距離學校的遠近,學生在學校的舉止行為是否有異常等。上述事件當中,被害人已經有近一個星期的時間,未到學校上課,學校應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可以通過及時與家長聯系等方式。在本案當中,事發村并不大,學校完全可以派人進行家訪,以保證孩子在上學期間的安全。綜合看來,曉輝的不幸,學校存在疏于管理的過錯,也應當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11名學生圍毆8歲齡童致死 8歲男童被圍毆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