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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甘肅等地推行任前“考廉” 成績與干部任用掛鉤
質疑
部分地方考試成走過場,加強任中“話廉”、任后“述廉”更重要
2008年8月,陜西商洛市首次舉行廉政考試,80分合格的開卷考試,一名擬任正縣級干部只考了67分,對他到底任不任用,社會各界十分關注。有些人認為,有的干部做事踏實,但是考試不行,用考試將人拒之門外,最后選拔了太多高分低能的人,有什么用?
商洛市委最終還是決定對其暫緩任用。在延安,也曾有2名擬任副縣級領導干部因成績不及格而被暫緩任用。渭南市一位科員私下向記者表示,在他曾經參加的一次廉政考試中,就有人作弊,整個監考流程并不嚴密。大部分人還是以走過場的形式完成了這項任務。
用考試成績確定工作成績是否合理?走過場的考試方式是否又是一次形式主義?干部考前的復習能否讓廉政法規知識入腦入心?諸如此類的質疑聲在廉政考試頒布后就一直存在。
中國延安干部學院的王瑞飛表示,日常培訓中發現部分領導干部對法規法紀確實不夠熟悉,在自我對照檢查上也缺乏主動性。他說:“‘任前考廉制度’只能倒逼領導干部在提拔前認真學習黨紀國法,但廉政教育應當是系統、規范、長期的,因而各級黨政機關也要加強任中‘話廉’、任后‘述廉’的制度鏈,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反腐倡廉在領導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全過程中的重要性。”
對于在陜西施行近七年的“考廉”制度,負責紀檢工作多年的崔利民直言,由于“考廉”目前主要針對的還是新提拔干部,如何促進全體領導干部加強廉政學習,還是一個大課題。
崔利民說,領導干部廉潔的“考場”不在試卷上,而在干凈干事的過程中,在老百姓的心目中。走上新的任職崗位,真正的“考廉”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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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考試實施細則》
1. 考試成績在擬提拔人員所在單位公示。
2. 考試成績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考試成績合格的,按照規定程序任用。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建議暫緩任用,半年內補考一次。
3. 補考一般安排在下一次任前廉政考試時進行,半年內若再無任前廉政法規考試,應單獨安排補考。
4. 補考成績合格的,予以任用;補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5. 考試成績存于參考人員個人廉政檔案。
《白銀市關于對擬任領導干部實行廉政法規知識考試的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考試成績由市委組織部載入應試者個人檔案,并由市紀委監察局載入應試者個人廉政檔案。
第十七條 成績不合格的可以申請補考,一般安排在下一次任前廉政考試時進行。
第十九條 考試成績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考試成績合格的,按照規定程序任用。
第二十條 考試成績不合格的,暫緩任用。
《 人民日報 》( 2014年07月21日 11 版)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干部任前“考廉” 廉政能否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