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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沿邊金融改革新格局
現實的挑戰
事實上,在《方案》下發之前,云南就已開始了金融改革探索,目前,金融已成為云南省重要的支柱產業。2013年云南省實現金融業增加值693.93億元,同比增長23.5%,占全省生產總值和第三產業的比重分別達到5.92%、14.17%。全省金融業稅收收入154.74億元,同比增長20.6%,從業人員超過17萬人。
在“金融入(出)滇”工程上,目前掛牌開業的有太平洋證券老撾合資公司、富滇銀行與老撾外貿銀行合資設立的老中銀行;馬來西亞銀行、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籌建申報材料已上報銀監會。同時為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云南當地的企業上市、新三板掛牌轉讓進程也在加快。
不過,在我國垂直化的金融監管體制下,地方金融改革依然困難重重。
目前,云南的金融機構仍然是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占最大比重,地方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集體性、外資性等金融機構所占比重不大,金融體系的商業化明顯偏弱,這也催生了暗涌的民間金融體系靈活而分散地服務當地中小企業及個人。此外,各種金融服務中介機構、配套措施跟不上,人才缺失。
從金融業務來看,目前昆明不僅沒有衍生金融工具市場,且有些市場尚未發育。如再保險市場、黃金市場等資本市場,規模不大且較脆弱;相當一部分的現有市場,如票據貼現市場和住房抵押市場,融資功能有待進一步發揮。
為規范民間金融,云南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民營金融機構創新發展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引導民間資本設立了27家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15家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和兩家金融服務公司。同時,云南省政府已經制定措施支持金融機構“引進來”和“走出去”。
不過,現行金融體制不合理、不匹配的問題依然突出,如何平衡當地金融創新與國家統一監管問題,還需要海關、商務、金融、外事等多部門的通力合作。
在今年6月份由本報主辦的互聯網金融沙龍上,劉光溪談到現行金融體制時曾直言:縱向上看,金融政策、金融立法、金融資源配置不匹配,即金融政策決策權、金融立法權集中在上層,不能很好地適應地方經濟發展和金融改革的需求。而金融資源配置權也集中在各金融機構總部,需求卻在地方,極易出現需求與供給傳導不及時、配置錯位的情況;橫向上看,監管與金融發展不匹配、金融機構資源配置不匹配(銀行資產中五大行控制了銀行業金融資產的80%),還有銀行金融資源配置區域間不平衡,中西部地區所占用的銀行金融資源還不到30%,無法對經濟落后地區金融發展形成有力支持等。
而這些,正是云南沿邊金改下一步面臨的更大挑戰。
編輯:羅韋
關鍵詞:金融 人民幣 云南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