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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不再籌建經適房限價房 取消收入準入標準
市人大常委會一審住房保障、控煙、居家養老服務三個條例草案
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昨天一審《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草案)》、《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根據《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本市擬不再籌建經適房、限價房,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根據“老人老辦法”,2013年4月19日前申請的10萬戶備案家庭,還可繼續等待輪候經適房、限價房。值得注意的是,本草案取消了收入準入標準,并規定不得轉租轉售。
全國首創不設收入準入標準
草案從維護居民基本住房權利的高度,取消了收入準入標準,規定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和個人,無房或者住房困難的,均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在全國屬于首創。
但考慮到保障家庭困難程度,遵循公平原則,草案同時規定,按照申請家庭和個人申請時間、收入以及申請人父母、成年子女住房情況等,從低到高、分階段予以保障。保障房分為“配租型保障房”和“配售型保障房”兩類,堅持小戶型原則,每個保障家庭只能申請一套。
配售型保障房禁上市出售
配租型保障房在供應對象上針對本市城鎮戶籍的家庭或者個人,在本市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小于規定標準的,均可以申請,具體面積標準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制定。
在后期管理上,承租人不得有轉租、出借、調換承租住房等行為;通過購置、繼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應退回承租住房。
配售型保障房供應對象為本市城鎮戶籍的無房家庭,且從未享受過任何福利分房或配售過保障房等政策性住房。分配實行項目登記制,不搞輪候。
配售型保障房實行封閉管理,房屋只能用于自住,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贈與、擅自調換或改變住房用途;確需轉讓的,政府予以回購或再配售。
租賃補貼方面,符合條件的保障家庭或個人自行到市場租房的,可按規定標準向政府領取貨幣補貼。目前,本市廉租租賃補貼家庭已達2.8萬戶。
編輯:羅韋
關鍵詞:住房 保障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