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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改革緣何難推進 涉多方利益各地難統一
改革難點到底在哪里?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指出,現行的公積金條例是2002年修訂。10多年來,房價早已翻了幾番,而近幾年公積金實質性的改革“可以說沒有”。以北京為例,2002年北京新房價格平均為4000元/平方米左右,而2014年上半年成交均價約為26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北京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自2008年由60萬元上調至80萬元之后,就再也沒調整過,不少購房者因貸款數額較大而放棄公積金貸款。
據悉,住房公積金涉及主體較多,包括單位、職工、中介機構、地方政府、管理中心、監管部門等,一旦改革,將要觸動不少利益相關方。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涉及到強制繳存、擴大繳存面、資金管理等方面的利益糾葛,可能是造成條例的修訂工作連續兩年被推遲的重要原因。
據統計,截至2011年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約為全國城鎮職工的78%,但繳存覆蓋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非公有制企業中,住房公積金繳存的覆蓋面約為20%,這意味著近80%的民營企業職工未被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
住建部副部長齊驥此前表示:“結合公積金條例的修訂,需要對各種所有制的企業為職工繳納公積金作出更加剛性的規定。”
一位曾參與條例修訂工作的專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對于擴大繳存面,各地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國有經濟占比較高的省份,沒有太大的抵觸。但是,民營經濟占比較高的省份,則擔心通過立法強制擴大繳存面之后,會加大民營中小型企業的勞動保障負擔。
此外,涉及到資金管理方面的改革也很難推進。據悉,公積金的所有權雖歸職工個人所有,但是管理權卻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學者在相關論文中分析認為,一方面,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作為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上繳財政,一旦對增值收益分配進行調整,將觸動地方利益。另一方面,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自為政,一些地方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追求公積金保值增值和職工利益的驅動下,容易發生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生存和營利問題考慮得比較多,忽視甚至侵害公積金所有者利益等問題。近年來時有動輒數億元的公積金被挪用的新聞被曝出,背后的利益糾葛可見一斑。(記者 杜鑫)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改革 涉多方利益 各地難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