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腎流程
買腎團伙分工
51枚腎臟,涉案金額1034萬余元,這是迄今為止我國被公訴的最大一宗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案件。包括組織者、中介、掮客和醫護人員在內的15名被告人,在出租屋內進行活體腎臟摘除,再通過北京一家有資質的三甲醫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實施腎臟移植牟取暴利。
前天,市一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宣判,組織者鄭偉被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人則分別獲9年至3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京華時報記者孫思婭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販腎案 非法買賣器官 三甲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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