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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臺男孩”出走53天撿垃圾為生 怕挨父親打不敢回家
就是他,正暴走去夜市找吃的
前晚10點43分,鮮先生給成都商報記者打來電話:“我找到那個流浪娃娃了,他在犀安路上。”在犀安路靠近郫縣安靖鎮的路上,成都商報記者找到了這名流浪少年。他穿著一雙拖鞋,一個人沿著公路邊沿向安靖鎮方向走。深夜車來車往,十分危險。由于拖鞋太大,不合腳,他每走幾十米遠就停下來撥弄一下鞋子。在一個路口,他回頭往后看了看,正是失蹤53天的陽陽。成都商報記者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安靖鎮派出所的兩名民警隨即趕到現場,將陽陽帶到派出所。接到成都商報記者的電話后,陽陽的父親劉宜富說:“我馬上趕過來。”
在安靖鎮派出所,陽陽穿一件滿是污漬的外套,下身是一條皺巴巴的運動長褲。他說,身上的衣服是別人送的。至于晚上為何會在公路上“暴走”,他說,他打算晚上走路去安靖鎮,“那里的夜市收得晚,可以過去找點吃的。”
這53天的父與子
“一天吃一頓,晚上去夜市撿剩飯吃”
這53天他是怎么過的?
“一天吃一頓,晚上去夜市撿剩飯吃”
在安靖鎮派出所,成都商報記者與陽陽對話,試圖找到這名14歲少年離家出走的原因,并還原他53天的流浪生活。
記者:為什么要離家出走?
陽陽:那天我和一個小娃兒打乒乓球,不小心把一顆石頭打落了,差點砸到一個過路的老頭。我害怕那個老頭把這件事告訴我爸爸,我怕他再打我,我就離家出走了。
記者:你一個人去了哪兒?
陽陽:我從租房子那兒(金牛區侯家村)一直走,天黑后走到西南交大外頭。交大對面的林灣村有很多賣燒烤的,我就住在那里。
記者:你身上沒有錢,怎么生活?
陽陽:有個賣缽缽雞的老板,她要給我一些吃的;有時候去其他鋪子上找吃的,看有哪個沒吃完的面、米線,我就撿起來吃了。
記者:一天就吃一頓飯?
陽陽:嗯,就吃晚上一頓。有幾次沒找到,餓了一天。
記者:你晚上睡哪兒?
陽陽:有個賓館,下面有塊空地,晚上就睡那兒。
記者:我聽有人說你撿垃圾賣錢吃飯?
陽陽:有時候找不到吃的,肚子餓,就去撿礦泉水瓶,易拉罐,一天能賣3塊錢。賣了就買饅頭吃,一天吃兩個饅頭。
記者:這么多天,你知道你爸爸在找你嗎?
陽陽:曉得。
記者:你在外面過得這么艱苦,經常吃不飽,為什么不回家呢?
陽陽:不想回去,他只曉得打我。
記者:上次我們報道之后,他還打過你嗎?
陽陽:過了可能有一個多月沒打,后面打過兩次。打得比較兇,用砣子朝我臉上打。
記者:是因為什么事情打你?
陽陽:有一次是因為我把鄰居的兩只小貓淹死了;還有一次是因為我上課的時候在學校里亂跑,老師給我爸爸說了。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男童出走 家暴 陽臺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