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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通稅”成“提款機”
或領近百億反壟斷罰單
巨額罰款難撼芯片市場格局 改變霸權收費模式成關鍵
專家認為,雖然高通有可能被處以巨額罰款,但這還遠遠不足以改變高通今后給市場帶來的困擾。顧文軍認為,高通是一家現金流非常充沛的公司,如果只是被罰款,不改變其對終端手機的專利收費模式,對手機芯片市場現有格局可能意義不大。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解到,長期以來,高通以整機售價為不合理的計費基礎,以整機出廠價為基礎收取專利許可費。高通公司的專利組合包括了標準必要專利和非必要專利,被許可人必須從高通公司獲得許可的是標準必要專利,而高通公司的標準必要專利全部體現在基帶芯片組,但高通利用在標準必要專利市場上的支配地位,對與標準必要專利無關的部分強制收取專利許可費。
此外,高通還要求被許可人將持有的專利向其進行免費反許可,拒絕支付合理對價;利用價值較低的新增非標準必要專利,維持含有已過期專利的一攬子許可,使企業繼續支付大量費用;將專利許可與芯片銷售捆綁,企業不接受不合理的許可條件則不能獲得芯片,失去談判空間等。這些都可能被認定為違反我國《反壟斷法》相關條款。
蘇華認為,以美國公司為代表的技術密集型跨國企業依靠其產業引領和技術優勢,慣常以知識產權保護之名,行知識產權濫用之實。一方面強推高標準的知識產權保護,另一方面設置知識產權網絡,高通以這樣的模式,攫取畸高許可費,通過搭售、惡意訴訟等手段,打擊競爭,剝削消費者。
蘇華分析,高通涉嫌壟斷行為一旦認定成立,依據《反壟斷法》將被處以罰款和行為救濟,其許可模式將有望改變。比如,判斷合理許可費有若干方法與考量因素,本案有可能根據“最小銷售單元”原則,以高通標準必要專利覆蓋的基帶芯片組為基礎計費。
編輯:羅韋
關鍵詞:高通 專利 手機 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