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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21世紀網新聞敲詐黑幕:涉非法收取數億保護費
“媒體作為一種公權力,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懷不端,造成的危害將無法想象。長此以往,我們不僅不會成為社會進步的推動者,相反會成為價值毀滅者。”
9月7日,在上海公安機關某關押場所,涉嫌犯罪的21世紀網總裁劉冬如是懺悔。再過一天就是中秋節,但在今年的這個萬家團圓之夜,他注定無法與家人相聚了。
連日來,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21世紀網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仍在持續輿論發酵。這起案件因何進入警方視線?目前有何最新進展?由此將揭開怎樣的黑幕?隨著偵辦的逐步深入,是否會引發更大風暴?
帶著這些公眾關切的問題,新華社記者深入專案組,采訪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及辦案民警。案情觸目驚心,更發人深省。
“廣告費”實為“保護費” 涉嫌非法牟利數億元
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報的一條消息,在很多人看來無異于一枚重磅炸彈,驚起波瀾萬千——
“上海市公安局于日前偵破一起特大新聞敲詐案件,涉案的21世紀網主編和相關管理、采編、經營人員及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兩家公關公司負責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涉及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區市的數十家企業。”
消息公布的次日,關于財經新聞行業“有償沉默”的討論即在網上散播開來。
有人直言:“有償沉默”是業內公開的秘密,追究起來可以入刑,被查是早晚的事。也有人發問:這次為什么是21世紀網出事?
記者了解到,21世紀網進入公安機關視野,正是源于一些企業和個人的舉報。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顯示,被21世紀網涉嫌敲詐過的企業“實在太多”,站出來舉報的還只是小部分。
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經濟報道》副主編、21世紀網總裁劉冬介紹,21世紀網本是《21世紀經濟報道》的網絡電子版,2010年,出于發展考慮,報社管理層決定讓21世紀網獨立運營、獨立核算,由劉冬擔任負責人。 “我們的策略就是利用報紙的影響力,迅速拷貝報紙的新聞模式,刊登原創性、以深度見長的負面報道,吸引擬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關注。”劉冬說。當時,國內企業正以日均數家、十數家的速度大量上市,這為一些財經媒體提供了巨大的牟利空間。
劉冬四處招兵買馬,作出明確分工——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主編周斌負責新聞采編工作;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廣告部副總經理莫寶泉等人負責廣告業務,與企業洽談“合作”事宜。
專案組查明,21世紀網通過公關公司招攬介紹和業內新聞記者物色篩選等方式,尋找具有“上市”“擬上市”“重組”“轉型”等題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業作為“目標”對象。對于愿意“合作”的企業,在收取高額費用后,通過夸大正面事實或掩蓋負面問題進行“正面報道”;對不與之合作的企業,在21世紀網等平臺發布負面報道,以此要挾企業投放廣告或簽訂合作協議,單位和個人從中獲取高額廣告費或好處費。
按照劉冬的指示,周斌每周組織召開選題會議,選擇未與21世紀網建立“合作”關系的公司作為報道對象,撰寫負面報道在21世紀網上刊登;涉及重大、敏感題材的,則報給劉冬審定。
“負面報道出來后,被報道的公司就會主動找上門來,或者通過公關公司找我們談合作,一般都是以廣告合同的形式,費用大致在20萬至30萬元之間。”周斌供述,“廣告合同”一旦簽好,他就會通知編輯部門將網上的相關負面報道刪除。
“實際上,那些被負面報道的企業并不需要在21世紀網投放廣告。”劉冬說,這是企業為了息事寧人被迫支付的費用,也可以說是“保護費”或者“拜山頭”。
那么,為什么眾多企業都會選擇息事寧人,乖乖交納“保護費”?
“一個企業上市,會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那么企業在準備上市的過程中,如果媒體上出現了針對該企業的負面新聞,這個企業上市就會擱淺,或者被證監會調查而取消上市資格。所以,企業在上市前會不惜一切代價維護正面形象,不能出現負面報道,不管這些報道是真實的,還是不真實的。”劉冬坦言,對于已上市公司來說,負面報道也會令其經營受影響或股價下跌。
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記者王卓銘說,用負面報道敲詐企業是行業內的潛規則。“這也是集體行為,公司上下都這么干。”
劉冬的供述也印證了這一點。他交代,報社管理層對21世紀網的業績考核中,有一條就是要覆蓋70%至75%的當年新上市企業,與它們簽訂“廣告合同”,每年都有數千萬元的指標。他本人也要求周斌、莫寶泉在工作中體現利益的最大化。
“簽訂合同后,我們會把這些企業名單統一交給采編部門,要求他們不寫這些企業的負面新聞。”劉冬說,如果還是有記者“不慎”報道了其中一些企業,在企業的“危機公關”下,對于有長期合同、關系較好的公司,就會馬上撤稿;對于關系一般、短期合同的公司,就會要求對方增加廣告費用或者延長廣告年限。
云南企業祥云飛龍就曾遇到類似的遭遇。2014年6月,21世紀網記者朱益民對祥云飛龍進行了一個月的秘密采訪,并撰寫出負面報道準備上網。
“他們打電話給祥云飛龍的高層,并且發采訪提綱。祥云飛龍是我公司的客戶,而且之前跟21世紀網已經簽了30萬元的合作協議,可他們還是寫了負面報道。”犯罪嫌疑人、深圳鑫麒麟公司負責人邢達說。
“祥云飛龍的高層很氣憤,讓我幫忙公關21世紀網。我當時找到了劉冬、周斌,但他們說沒什么辦法,不會輕易撤掉。劉冬要我去跟廣告部的莫寶泉商量。”邢達說。
邢達找到莫寶泉后,對方給他開了條件——“要客戶(祥云飛龍)與他們重新簽訂為期三年、總額100萬元的廣告合同,第一年的錢要盡快付,這樣才可以把朱益民的文章從網上撤掉。”邢達供述,祥云飛龍當時正借殼上市,高層為了維護企業形象,只好同意支付這筆費用。
據劉冬供述,在21世紀網的廣告費用中,還專門留取了一部分作為“主編基金”。稿件被撤掉的記者會獲得考核加分,到了年底,根據各個記者的分值發放不同數額的獎金,作為撤稿的補償。
據專案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紀網平均每年與100多家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簽訂“廣告合同”,累計收取費用數億余元。
編輯:曾珂
關鍵詞:21世紀網 21世紀網新聞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