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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豪才
(1934—)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福建安溪人。1951年4月至1952年7月在新加坡被英殖民地當局監禁。1952年至1956年在廣東省廣州知用中學、江蘇省無錫市第一中學學習。1956年至1960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1960年至1984年任北京大學法律系助教、講師、系副主任。1984年至1985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進修。1985年至1986年任北京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86年后任北京大學副校長、教授,北京市僑聯主席,中國僑聯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致公黨中央副主席。1992年始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四屆學科評議組成員。1993年至1995年任致公黨中央副主席,全國政協副秘書長、北京大學副校長、博士生導師,中國僑聯副主席。1995年至1997年任致公黨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國僑聯副主席。1997年任致公黨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理事長。1998年3月起任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是政協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副主席 中國 北京大學 僑聯 致公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