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新快報在頭版刊登評論員文章《請放人》。
2013年10月24日,新快報在頭版刊出標題《再請放人》。
2013年10月26日,據早間央視《朝聞天下》報道,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自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道。陳永洲向民警坦承,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 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致其聲譽嚴重受損。陳永洲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進行了供認并深刻悔罪。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 新快報 陳永洲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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