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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聰生:“依法治國”將為民營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紅利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發出了‘為建設法治中國而奮斗’的偉大號召,標志著中國已進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時代。一方面,政府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面,這將為民營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紅利;另一方面,這也是對民營企業的一個新挑戰,要把金錢關進籠子里面,做到學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不能葉公好龍,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法律禁止絕不為。”11月17日,在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主辦的“法治建設與民營經濟發展研討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莊聰生語重心長。
法治主導改革將成新常態
莊聰生認為,我國經濟規模躍升為全球第二,然而由于法治建設的相對不足,不同程度導致了“公共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個人化”,我國已經到了需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來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的階段。所有的改革唯有在法治的框架內、用法治的思維、以法治的方式全面推進,才能突破阻力,不斷向前,使經濟步入健康發展軌道。“我們需要改變由政府或者完全由市場主導改革的局面,使其逐步變成用法治主導改革。”莊聰生表示。
在莊聰生看來,民營經濟面臨的法治建設不足主要表現在如下一些方面:在立法方面,對民企保護不完善、不系統,滯后于民企實際和時代發展;在司法方面,存在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不公現象;在行政法規建設方面,政府相關部門過多強調管理權、審批權、監督權、處罰權,公共服務欠缺;在政府公信力方面,新官不理舊賬,原來簽訂的合同說作廢就作廢;在強力反腐情況下,現在是飯不吃,禮不收,事不辦,懶政現象比較突出。
莊聰生指出,如果說在改革開放初期提出“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法制,兩手都要硬”,著重強調的是立法對于改革的保駕護航或者說保障功能。那么,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則應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對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領、規范和推進功能。
讓莊聰生欣喜的是,市場反映最為強烈的政府對經濟的不當干預正在逐步規范中,“法治是對政府權力邊界的規制與限定。當前,我國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發生了根本變革,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正向縱深推進。近期國務院要求各級政府加快建立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目前,政府已經取消和下放600多項審批事項,占改革前行政審批事項總數的三分之一。尤其是放開工商注冊登記后,市場主體呈井噴式發展,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在全社會形成了草根創業、萬眾創業、人人創新的氛圍。”莊聰生解釋,三張清單三位一體,具有清晰的改革邏輯:負面清單瞄準政府與市場關系,打破許可制,擴大了企業創新空間;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瞄準規范政府權力,做出明細界定,是自上而下的削權;有利于建設以法治為主的市場監管體系。
守法是民企的最大保護傘
長期研究民營經濟讓莊聰生在對民企倍加呵護的同時,也頗有恨鐵不成鋼的痛心,“據我觀察,民營企業最大的兩根軟肋一是不講誠信,二是不守法律。”
莊聰生表示,相當一部分企業主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仰,無視法律約束,不信法、不守法的問題依然突出。部分企業完全以利潤為唯一追求,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線,肆意進行制假售假、權錢交易、官商勾結、偷稅漏稅、違反合約、無視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破壞環境、侵犯勞動者權益等行為。一些地方提出,領導干部涉嫌犯罪的涉及企業老板比較多,一些人存在“找快錢”、“發大財”的思想,喜歡“走夜路、甩紅包、行潛規則、劍走偏鋒”。同時,不少企業家遭遇法律問題時很少選擇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寧可在關系上付出更高成本也不相信通過法律途徑可以解決問題,多選擇金錢、權力等非常規途徑。有人說,現在民營企業普遍存在“四信四不信”現象,即“信訪不信法、信權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錢不信法。”
莊聰生還指出,有的民企內部管理比較薄弱,導致企業法律風險很大,主要表現在產權糾紛、融資、合同管理、勞動糾紛、重點崗位職務犯罪、商業秘密泄露等風險。“盡管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意識到聘請法律顧問的重要性,但還有更多企業由于資金實力、思想意識等方面的原因,只算小賬、不算大賬,在聘請法律顧問上,有的怕花錢,有的把法律顧問只當成‘滅火隊’,忽視律師對企業經營風險的預防作用。”莊聰生提醒。
“如何建立健康的政商關系,需要我們很好地反思。前些年法律不完善和執法不嚴格的情況下,有的企業踩紅線、打擦邊球,今后肯定是行不通的。隨著我國法治時代的到來,民企以什么姿態來迎接?還是要學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不踩雷區,不觸紅線,特別是處理政商關系上,要依法依規,有節有度,光明磊落,走‘前門’,干正事,不走歪門邪道。從長遠來看,守法最安全,成本最低,守法是對企業最有效的保護。”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莊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