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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呼格吉勒圖案” 難點在哪兒?
各方作證 關鍵報道“刀下留人”
呼格吉勒圖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看著呼格吉勒圖長大的那些老鄰居曾經聯名給司法機關上過意見書。
真正在法律層面可為呼格吉勒圖作證的,是他的生前好友閆峰。閆峰與呼格吉勒圖同歲,兩人于1995年進入呼和浩特市卷煙廠做臨時工。他曾寫下一份《關于“4·9”案件的經過》:“飯后我讓他去買泡泡糖,我先回車間。十幾分鐘后,他回車間拉上我到了公廁附近。他說回家取鑰匙時,聽到女廁所有人喊叫,肯定出事了,讓我陪他進去看看。這時來了兩個老太太進女廁,一會兒就出來朝南走了。他擔心女廁所有事,我倆決定進去。站在門口,他躲在我身后,我先向里喊了兩聲壯膽,再打開火機,看見女尸。我倆轉身就跑,他要去報案,我說別了,他非要報。”
對此案長期持續追蹤的還有媒體,有很多記者都成了李三仁、尚愛云的老朋友,一家中央媒體駐當地記者便是其中最關鍵的一位。九年來,持續跟蹤此案,以各種方式推動案件復查。
2006年3月,由自治區政法委負責組織的復核工作全面展開,公訴機關也認為當年起訴“4·9”案件兇手的證據不足,但法院認為沒有新的物證僅憑殺人犯趙志紅的口供不能重起審判程序。
“4·9”案件還沒有結果,而殺了10條人命的趙志紅因羈押期已到,卻被以9條人命起訴。如果殺了趙志紅,呼格吉勒圖豈不永久沉冤?
2006年的12月20日,一封趙志紅從監獄遞出來的“償命申請書”被送達高層,引起關注。最終,呼和浩特市中院對趙志紅的一審判決“暫時”休庭——起到了“刀下留人”的作用。
再審難點:人已死 重要實物證據沒保存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表示,該案再審過程中,法院將對原審的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問題進行全面審查。
內蒙古河洋律師事務所律師苗立認為,呼格吉勒圖是否錯殺,真兇到底是誰還要等待最后的再審宣判。“現在只能說,趙志紅對‘4·9案’的供述促使有關部門復核呼格吉勒圖的死刑判決,復核的結果是當年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的證據明顯不足。”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認為,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的重點是重新核實證據、事實,來查明案件的事實客觀真相,查清當時是怎樣的證據認定呼格吉勒圖殺人。包括證據是否合法,是否是逼出來的;證據是否真實,證據之間是否能相互印證,構成鎖鏈。
“再審的難點,一是呼格吉勒圖已經被執行死刑,死無對證。二是當時被害人的身體上的一些證據,例如精斑等非常重要的實物證據沒有保存。”陳光中說。
據李生晨介紹,在審理方式上,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將不開庭,采取書面審理方式,但書面審理并不意味不公開,對審理過程、裁判理由、裁判結果,法院將依法公開。代理律師可以通過閱卷、提交代理意見等方式履職,法院也會嚴格依法保護所有訴訟參與人的權利,包括代理律師的權利。
“此案的每一個細節都深深印在我的腦海里,我們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把這起案件復查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說。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呼格吉勒圖案 冤案 再審 強奸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