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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教授:北京單雙號限行常態化是違法征收
爭議: 單雙號限行常態化是否觸及法治紅線?
竹立家:我認為政府如果實施單雙號限行常態化政策,在法理上不存在問題。政府就是對公共資源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的機構,只要涉及公共資源分配領域的問題,政府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合理的分配。
在公共資源壓力很大的情況下,政府有權力對其進行重新分配和調整,否則就會面臨“公地悲劇”,即一群牧羊人共同擁有一塊草地,每個人都盡量擴大自己的羊群,最終導致草地狀況迅速惡化。
購車是個人的行為,并非每個家庭、每個市民都有實力購車,然而道路是一種公共資源,政府有權利對其進行協調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此類影響廣泛的公共政策的出臺必須慎重,必須經過可行性研究、聽證,并征求多方意見。
張翔:單雙號限行常態化作為一種行政措施,是否有法律依據至關重要。
按照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第三款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單雙號限行常態化”這種政策選擇,國家并沒有取得私有財產(這里指私家車)的所有權,并不是征收。然而有許多法理學家認為,國家即便不取得私有財產的所有權,但對私有財產造成了一種長時間的、非常嚴重的限制,也算是征收。
與汽車尾號限行措施相比,“單雙號限行常態化”發生了質的變化。因為對汽車進行常態化的單雙號限行,意味著汽車有一半的時間不能行駛,其使用價值難以實現,而車輛的折舊、維護費用還按全年繳納,這對公民財產權益造成了根本性的損害。因此,“單雙號限行常態化”本質上是一種違法進行的征收,對公民的財產權造成了過度的限制,即使給予補償,也是違反憲法的。
建議:鼓勵綠色出行 緩解人口壓力 京津冀協同發展
毛保華:從科學的角度來看,“單雙號限行常態化” 是使用行政管理對交通進行硬性管制的手段,并不是一個好政策。科學的辦法應當是通過需求管理和市場手段,顯著提高私家車的出行成本。很重要的一個辦法是2011年開始實行的大幅提高中心城區停車費措施,在前3個月的實施效果是很好的。但后來沒有管住,亂停車的現象依然很普遍。如果這個政策執行好了,后面的強制限行措施就是不必要的。
陳艷艷:要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和污染需要一攬子的措施。北京過去采取限制性的命令多了些,采取的鼓勵性措施少了些。可以借鑒如新加坡的政策措施,鼓勵市民搭乘公共交通,對減少出行的私家車給予積分獎勵。甚至可以與企業合作,將員工的綠色出行方式與福利掛鉤,對于公共出行、綠色出行的人給予更多的激勵和獎勵。
單菁菁:單雙號限行常態化難解北京市發展模式之困。單雙號限行常態化如果真的施行,一定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政策。在北京交通越來越擁堵的情況下,可能需要一定的組合拳來治理、解決現在的困境。然而,限號治標不治本,問題的關鍵在于令北京市的發展在環境資源承載力范圍之內,其中最重要的問題是人口的疏解。疏解人口最好的方式不是通過發展燕郊等周邊城區形成分流,畢竟如果工作仍在內城,可能帶來更復雜的交通潮汐流,從而導致復雜的交通狀況。因此從城市規劃的角度來看,在京津冀這樣一個大的區域范圍內統籌進行產業布局和功能布局,把北京市功能適當疏解出去,才能給北京減負。
張翔: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時,需要遵循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行政主體必須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進行。因此,為了達到緩解交通擁堵、治理污染這樣的政策目標,政府必須尋找所有可能的手段,分析其中哪個手段對于公民的權利限制和侵害是最小的。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也明確提出要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從而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相信這樣的制度對于建設法治政府是十分必要的。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單雙號限行 常態化 違法征收 人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