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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長:官員打招呼干預司法會記錄在案
3 談冤假錯案
去年糾正12起重大冤假錯案
新京報:近年來,我們看到,包括呼格案、念斌案等一系列的冤假錯案得到糾正,你如何看待冤假錯案這個問題?
李少平:對于冤假錯案,最高法一直都非常明確,冤假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去年,各級法院依法糾正重大冤假錯案共12起,其中就包括社會非常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我們發現,絕大多數冤假錯案和偵查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刑訊逼供有一定關系,作為法院來說,我們就要排除這些非法的證據。
我們正在制定非法證據排除的有關制度,相信這些制度出臺后對于法院非法證據排除會有很好的指導作用。
新京報:有觀點認為,防止冤假錯案最關鍵的是建立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你怎么看?
李少平:我想作為法院來講,我們要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這點非常重要。以審判為中心,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在法庭上充分發揮律師的作用。老百姓常講,道理越辯越明白。法庭上控辯雙方,法官既要關注檢察官起訴、指控意見,又要傾聽律師、被告人提出的辯解意見,才能夠對案件有一個全面的了解。既要重視控訴有罪的證據,也要重視無罪的證據,這樣才能全面衡量判斷一個案件,才能防范冤假錯案。
新京報:你認為從司法規律上來講,冤假錯案能不能真正杜絕?
李少平:所有的刑事案件,一定是發生在前,偵查部門和司法機關都是后續去尋找證據,這里邊就有一個主觀判斷問題。既然有主觀判斷,就有出現錯案的可能。據我了解,世界各國沒有一個國家敢拍胸脯說自己沒有錯案,這是不可能的。我們要做的,就是從制度上機制上,把錯案降到最低的限度。防止冤假錯案是我們努力追求的目標。當然,我們絕不會因為說客觀上很難做到百分之百,我們就不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我們一定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
4 談立案登記制
立案登記制解決推諉立案問題
新京報:為了解決立案難問題,最高法院在綱要中提出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你如何看待這項重大改革舉措?
李少平: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是四中全會司法改革的重大舉措。作為法院來講,在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確實存在立案難,受理難的問題,這方面老百姓反映得也比較多。訴權的保護,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作為重要的公民權利。所以,我們如何保護好老百姓的訴權,就是要推進立案改革。
新京報:和立案審查制相比,對于老百姓來說,老百姓去立案時會有哪些變化?
李少平:立案登記,核心是簡化程序,把過去立案的實質性審查變為程序性的登記,對過去可能出現的推諉立案,拖延立案,拒絕立案有效防范。我們要求,對法院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當事人起訴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法院只要形式審查就應立案登記,不得對符合條件的訴求拒絕立案、推諉立案、拖延立案。
我們現在的司法解釋在這方面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
新京報:你的意思是說不是所有的案件法院都會立案登記?
李少平:是的。起訴的案件必須是屬于法院管轄的案件,必須是法律規定的屬于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圍。我打個比方,如果這個案件是政府辦的事情,那么法院就沒辦法解決。但是,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法院可以給你做充分的咨詢,告知你應該找哪個政府部門。
新京報: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是否會造成案件量的劇增?
李少平:2014年,全國的案件量已經達到1500多萬件,今年可能還要更多。我們的立案由審查變為登記,案件數量肯定會劇增。所以各級法院在思想上要充分的準備,不能因為案件大量增加就不嚴格執行這項制度。
編輯:羅韋
關鍵詞:改革 司法 案件 法院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