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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批秦玉海癡迷攝影:愛好招來私人定制腐敗
公權私用入歧途
——個人情趣背后是利用特權侵占公共財產
鏡頭3:坐在豪華的路虎越野車中,前有景區工作車輛開道,后有當地“攝友團”的追隨,目之所及是自己無比熟悉的山光水色,心中禁不住有些得意:“沒有我,這里的美就被埋沒了”。
“我拍片是為云臺山服務、發展云臺山”,對于攝影目的,秦玉海始終宣稱是宣傳推廣云臺山旅游事業的“責任之舉”和“實用之需”。
在冠冕堂皇的“為公”旗號下,秦玉海把云臺山當作自己的“私人領地”,心安理得地大肆侵占云臺山的公共財產。
“攝影窮三代,單反毀一生”,社會上流傳的這句話,足以說明攝影是多么“燒錢”的行當。十余年間,秦玉海為攝影“燒”的錢高達千萬。但是,用他的話講,“自己卻從沒有花過一分錢”,云臺山被他當作了隨意支取的私人賬戶。
調查顯示,2004至2012年,在他的要求下,云臺山公司先后動用100多萬元公款為其購買攝影器材,包括哈蘇、林好夫等世界名牌相機,共24件。2010年至2014年,秦玉海先后安排云臺山公司花費166萬元購買其攝影作品《真水》畫冊,花費14.5萬元為其印制攝影作品掛歷,為其結算照片沖洗費33萬余元。2009年12月,借云臺山公司“赴韓風光攝影展”之機,他要求專門增加其個人攝影作品展,展覽共花費74萬余元。包括秦玉海及其家人赴外地攝影或參加攝影展的所有費用,等等,都由云臺山公司買單。
而這只是算得出的“大賬”。每次上山,秦玉海的“譜”都很大,各式陪同人員少則四五個,多則十幾個。而這些人的所有花費開銷都由云臺山公司負責。云臺山莊經理褚晨明說,每次他們浩浩蕩蕩一行人的吃住,都須以“貴賓”身份安排。
尤為惡劣的是,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的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秦玉海仍然39次上云臺山攝影,公然接受公務接待、公款吃喝。
從當初的“沒有您就沒有云臺山”到如今,秦玉海已徹底蛻變成“靠山吃山”的“山賊”。云臺山工作人員說,“從實際情況看,還是云臺山成就了秦玉海這個攝影家。我們云臺山公司這些年在支持秦玉海攝影創作方面投入了很大的財力、物力、人力,使得他在多地辦攝影展,才使他在攝影界出了名。”
云臺山景區每年都會做游客調查,連續幾年的數據也顯示,在前來旅游的人中,通過攝影圖片獲知云臺山的僅占10%。
秦玉海攝影究竟是為公還是為私,答案已不言而喻。但為什么多年來,就是沒人捅破這層窗戶紙呢?無疑是因為秦玉海的領導干部身份。秦玉海也不諱言:“我是省人大常委會的黨組書記、副主任,過去還擔任過副省長、焦作市委書記,他們公司和個人的發展,都處于我的職務影響和制約下,他們不可能向我要錢。”
為長期占用云臺山乃至焦作的公共資源來成就個人夢想,并不分管全省旅游工作的秦玉海一直插手云臺山的旅游發展,連門票漲價這樣的事情都要他點頭同意。同時,他還干預當地的人事安排,把聽命于他的干部安排到重要崗位,對“不聽話”的干部的任用則橫加阻攔。
自命清高的秦玉海就是這樣打著為公的借口,利用特權侵占公共利益,假公濟私、損公肥私、收受賄賂,目的僅僅是滿足個人的所謂“藝術追求”。至于嚴重敗壞了黨的形象,損害了群眾的根本利益,這些政治賬更不在“攝影家秦玉海”的考慮之內了。這就是“雅腐”!其隱蔽性和破壞力由此可見一斑。據調查,2001年以來,秦玉海還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焦作某置業公司董事長劉某等單位和個人賄賂近3000萬元。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中紀委 秦玉海 攝影 私人定制 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