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快報 快報
內蒙古殺人高官曾與多名女下屬傳緋聞 案發前已被限制出境
涉嫌貪賄
盡管在任時收獲不少贊揚,趙黎平也飽受質疑。其任期批復過的兩項工程,至今仍受到公安廳職工批評。
其中一項工程是公安廳西門宿舍拆遷。一名職工介紹,2010年拆遷時,職工意見很大,趙黎平召開處級以上干部會議,要求各處回去后做好工作,做不好的,就讓政治部來做工作。“政治部是負責考核和人事提拔的,言外之意明顯。誰敢不簽?”
拆遷區域目前已蓋起4棟20層的高樓,名為金仕頓公館。其中1號樓為回遷樓,約100個回遷戶。因開發商存在超標建設和拆遷安置費低等問題,不少職工沒辦完回遷。
另一工程是自治區看守所和安康醫院改建項目。發改委的立項建設費用為4542萬元,但實際花費1.2億元。
“看守所1平方米近萬元的造價,2012年建成后卻不能使用。原因是監控設施、建造布局不合格,達不到公安部的統一標準。后來又投入近千萬元改造,直到去年4月才投入使用。”該職工稱,造價超標及返工問題,趙黎平負有責任。
另據接近自治區公安廳的人士透露,趙離任公安廳長前一周,突擊提拔了10余名處級干部,“當時組織已經談過話,他應該明白,人事上不能隨便再動。”該人稱,此舉造成公安廳有領導抱怨“3年不用動干部了”。
趙黎平還被曝與杜文貪污案有關。
杜文案發生在2007年。為解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在深圳一塊土地的糾紛,自治區政府指派時任自治區副秘書長兼法制辦主任武志忠、法制辦顧問室副主任杜文等人協調此事,并向自治區財政廳暫借2200萬元的專項辦案經費。由于杜文兼任自治區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院院長,該款打到研究院賬戶,在之后的協調過程中,分別有210萬和400萬兩筆款項再打到杜文個人的銀行卡,作為在深圳、北京等地的禮金支出。
2010年5月4日,武志忠舉報杜文非法持有槍支,杜文隨即被抓。2012年8月,呼和浩特中院以杜文犯貪污罪一審判刑15年。法院認定的492萬元貪污事實,即來自打入杜文個人賬戶的協調款項。但杜文堅稱自己無罪,2013年10月,杜文案被內蒙古高院發回重審。
492萬元中,有282萬元并未花出,有80萬元杜文稱是自己岳父的錢,另有130萬元,杜文在一審中拒絕透露去向。
2014年12月呼市中院重審此案,杜文當庭曝出,2010年3月,他將130萬元交給時任公安廳長的趙黎平,由其購買一尊古鼎送給某領導,以協調深圳土地事宜。
杜文的辯護律師王甫轉述了杜文對轉交130萬元時場景的描述:當時3月份,風很大。130萬塑料袋裝不了,杜文拿布袋子裝著。兩人約在杜文家附近的馬路邊上,趙黎平開著一輛白色別克車,杜文上車把錢放在后座上,還在車上和趙黎平聊了會兒天,但關于這130萬的任何事都沒提。趙黎平很警惕,示意杜文把錢放下。
據王甫轉述,趙黎平告訴杜文,向領導送禮,直接送錢肯定不敢要,趙黎平找的這個關系看上了一個古鼎,還價是130萬元,“你把錢給我,我去買了送給他”。但古鼎買沒買、送沒送,杜文并不確定。
王甫稱,杜文在被刑拘之初,就向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檢察院透露,在自己電腦和移動硬盤上有重要的錄音證據,但2011年一審時,杜文電腦里的錄音、手機里與趙黎平互發的短信都莫名消失。
后部分錄音通過技術手段被恢復。其中包括2010年4月1日趙黎平打電話說給某領導送禮的事。
非法持槍
接近自治區公安廳的多個消息源透露,早在去年,紀委部門就約談過趙黎平,此次案發前他已被限制出境。
另據了解,警方從趙黎平家搜出許多古董。趙的一名前下屬稱,趙黎平喜歡刻章,喜歡收藏奇石和古董。他稱,奇石來自阿拉善、巴林、赤峰等地,應該是別人送的。早先趙黎平住平房小院時,他去過趙家,兩堵墻全是奇石。
此前媒體報道,3月21日,赤峰警方在大牛圈山找到被壓在石頭下面的兩把手槍,槍和死者遺體藏在了不同地方。
知情者告訴京華時報,21日凌晨,趙黎平被警方抓獲時,身上帶血,沒有反抗,車上有一把槍。此外,警方還從其呼市的家中搜出兩把手槍。
一名退休干部稱,趙黎平身為退休警察,并沒有持槍資格。警用手槍都有編號,退休后必須上交入庫,他的槍應該不是警用手槍。其來源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從邊境買來的黑槍,另一可能是警方執行任務時繳獲的槍支,沒有上繳和登記。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6日消息,3月25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趙黎平被赤峰市紅山區檢察院批捕,對其是否涉嫌私藏槍支罪,檢方向公安機關提出繼續偵查取證意見。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內蒙古殺人高官 女下屬 緋聞 趙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