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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民族平等團結發展的歷史見證
經濟結構不斷優化。1955年新疆三次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為54.4:26.1:19.5,是典型的以傳統農牧業為主體的產業格局,三次產業的就業結構為86.9:6.1:7.0。到2014年,三次產業結構調整為16.6:42.6:40.8,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為45.4:16.0:38.6。初步形成以農業為基礎、工業為主導、服務業占重要地位的現代產業結構。1978年后,新疆加快所有制結構調整。發揮公有制主導作用,形成了石油、有色、化工、鋼鐵、煤炭等支柱產業體系,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1978年,新疆個體工商戶僅為4168戶,2014年達到72萬戶。2014年,民間固定資產投資4066.93億元,投資貢獻率達48.2%。非公有制工業經濟增速高于整個工業經濟增速5.4個百分點,對規模以上工業增長的貢獻率為33.8%。
基礎設施日趨完善。2014年,公路通車總里程達17.55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車里程達到4316公里,是2009年的5倍,排名從全國第27位躍居第12位;農村公路總里程13.5萬公里,鄉鎮通達率為99.93%,鄉鎮通暢率為98.21%,建制村通達率為98.71%,建制村通暢率為84.88%。鐵路運輸從無到有,不斷發展,2014年鐵路總里程達到5760.2公里。開通烏魯木齊-蘭州高速鐵路,跨入高鐵運營新時代。建成了貫通東西、連接南北疆、銜接內地、溝通歐亞的鐵路運輸干線。1978年,新疆僅有1個民航機場、9條區內航線。2014年,已建成運營16個民航機場,開辟了155條航線,通航總里程16萬多公里,成為中國擁有機場數量最多,開通航線最長的省區。
水利建設極大地改善了各族人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新疆水庫數量由1949年的3座,總庫容5234萬立方米,發展到2014年的538座,總庫容達到169.08億立方米。2010年以來,新疆先后將農業高效節水工程、“定居興牧”水利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確定為重點民生水利工程加快建設。到2014年,示范帶動全疆建成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770萬畝,建設規模全國領先。改善灌溉面積398.49萬畝,新增人工飼草料地372.08萬畝,年凈增精料和干草303萬噸,為10.6萬戶牧民定居飼草料地建設提供了水源保障。農村建成大小水廠1315座,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1125.63萬人,占農村總人口的96%以上,有效遏制了水源污染導致的地方傳染病、多發病的流行。
電力工業發展迅速。2010年以來,“疆電外送”哈密南-鄭州±800千伏首條特高壓直流外送通道投產運行,準東-華東±1100千伏線路配套電源項目全面開工建設。全區電網由110千伏到220千伏聯網并到750千伏高等級電網主網架。2014年,電力裝機容量已達到5464萬千瓦,發電量2091億千瓦時,“疆電外送”175億千瓦時,輸電線路總長65656公里。新能源裝機容量已占全區電力總裝機的20.1%,形成以火電為主,水電、風電、燃氣電站、光伏電站、生物質能電站多種發電形式并存的發電格局。
步入現代信息化社會。通信業從60年前的“駱駝電報,驢馬郵政”逐步進入到現代信息時代。互聯網基本實現全覆蓋。2014年,互聯網寬帶用戶總數達到305.7萬戶,移動電話普及率90.8部/百人,自然村通電話率98%,行政村通寬帶率97%。不斷提升烏魯木齊區域性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地位,疏通境外10余個國家的語音和數據業務,境內疏導國際電話業務的范圍覆蓋全國。
對外開放扎實推進。1978年后,經國家批準,新疆先后開通了17個一類口岸、12個二類口岸,成功舉辦19屆“烏魯木齊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會”和4屆“中國-亞歐博覽會”。建立喀什、霍爾果斯兩個國家級經濟開發區、中國-哈薩克斯坦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目前,全區已有國家級產業集聚區23個,主要貿易伙伴已擴大到186個國家和地區,一個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已經形成。新疆外貿進出口總額由1955年的0.51億美元提高到2014年的276.69億美元,年均增長11.3%。2009-2014年,實際利用外資年均增長12.12%,境外承包工程營業額年均增長26.1%,對外投資年均增長25.1%。
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作用顯著增強。自治區成立以來,科技投入、科技隊伍、科技平臺、科技成果穩步增長,逐步建立了具有區域特色的科技創新體系。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逐年提高,良種覆蓋率超過90%。工業科技和高新技術迅猛發展,鐵路牽引變壓器、太陽能和風力發電裝備研制、少數民族文字信息處理等關鍵核心技術水平位居我國前列。資源環境領域科技取得重大突破,發現了塔里木盆地油氣,塔里木沙漠公路及防護林生態工程建設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生態文明水平穩步提升。新疆生態環境極其脆弱,環境容量十分有限,綠洲面積僅占國土總面積的5%。60年來,特別是2010年以來,新疆堅持保護優先、生態立區和資源開發可持續、生態環境可持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力度,實現了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同步雙贏。
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堅持規劃先行,發布實施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修訂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環境保護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已建立自治區級以上各類自然保護區31個、風景名勝區18個、森林公園52個、地質公園9個,世界自然遺產地1個、濕地公園16個,濕地保護率達到53.52%,高于全國43.15%的平均水平。
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建設力度。2010年至今,新疆每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面積250萬畝以上,森林面積和林木蓄積量在全國分別排名第14位和第12位。目前,82個縣市基本實現農田林網化,45個縣市達到國家平原綠化標準,95%的農田得到了林網的有效保護。綠洲森林覆蓋率由14.95%提高到23.5%,退耕還林面積達到325.8萬畝。啟動實施伊犁河谷百萬畝生態經濟林工程、塔里木盆地周邊防沙治沙工程等重點工程。累計治理沙化面積2460萬畝,退牧還草工程建設圍欄4160萬畝。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為載體,累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4000多平方公里。實施塔里木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已完成15次應急輸水,使塔里木河下游重現生機。全區79條重要河流水質優良率由2009年的88.3%提高到2014年的94%;湖庫優良水質比例由43.3%提高到67.8%,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加強環境污染治理。開展了烏魯木齊、奎屯-獨山子-烏蘇等區域大氣污染治理和聯防聯控。首府烏魯木齊市空氣質量顯著改善,2014年優良天數達到310天,創下近20年來最好成績。實施了博斯騰湖、賽里木湖、烏倫古湖、喀納斯湖等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完成367個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和1836個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飲水安全和農村人居環境改善。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已建成國家環保模范城市2個,國家級生態區、生態鄉鎮、生態村共43個,自治區級生態區、生態鄉鎮、生態村共1057個。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新疆 少數民族 各民族 發展 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