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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拼車回應車主被指非法營運:線路可證非黑車
【反應1】
天津運管部門:沒證件就是“非法營運”
“沒有相關證件上路從事拉客行為的私家車,都是不行的”,昨日,天津市交通委道路運輸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只要被抓到,就會被定義為“非法營運”。
就今年4月北京市出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鼓勵拼車。該工作人員表示,天津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臺,并強調在目前情況下,私家車拉客肯定是不承許的。“如果出了事故,責任很難認定”。
根據北京市出臺的《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北京市提倡合乘各方通過以簽訂合乘協議的方式來明確出行的線路乘車地點、安全責任、費用分攤等各自的權益利益,并且在合乘之前進行核對,確保行車的規范和安全。
按照文件中規定的“拼車”,一是要順路,二是收取費用為成本的50%。但是不是“順路拼車”不能僅靠嘴說,此前市交通委已明確提出“鼓勵相對固定出行路線的人,通過簽訂合乘協議,在確保行車規范和安全的前提下合乘出行”。
北京市交通執法大隊方面此前也發出提醒,這種拼車出行一定要以合乘協議來達成,如果沒有查到將受到處罰。
【反應2】
“嘀嗒拼車”:行車線路可證明非黑車
“(拼車)還沒有明文出來,但是也沒有明文說它是不合法的,應當說這個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嘀嗒拼車的聯合創始人、市場副總裁李金龍表示,該平臺是依據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而誕生的一個App。
李金龍表示,所有“嘀嗒拼車”的車主和用戶,使用該軟件前都要預設路線,順路的乘客、車輛通過軟件匹配到一起,同時還要訂立協議。“就是一個合乘協議”,李金龍認為,這些就符合了相關意見中對順路、合乘協議的要求,確保行車規范和在安全的前提下合乘出行。
李金龍建議,車主可以憑借軟件里的行車路線,嘗試和執法部門進行溝通,“我走的是這條路,乘客也是這條路,那就不應該認定我隨意拉客跑活”。此外他認為,“嘀嗒拼車”定價只有出租車的一半,車主并不以盈利為目的。
李金龍也給出了建議,車主遇到此類問題,第一可以申請聽證,第二可以走行政復議,最后可以走行政上的再次申請,“有這些流程以后,我相信執法部門也清楚大概的一些差別。”
■ 案例
“滴滴順風車”曾有司機被扣罰
拼車被扣罰的情況不只發生在“嘀嗒拼車”。據媒體報道,今年6月,司機田先生接送通過“滴滴順風車”載客,被執法人員以出租車非法運營為由扣押車輛。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對合乘有相對嚴格的要求,比如要簽訂合乘協議,操作過程中反對臨時搭湊。而田先生所載乘客目的地不同,其費用分擔也明顯高于成本費,甚至能與出租車相比。
就此事件“滴滴順風車”公關部周先生表示,“滴滴順風車”不以盈利為目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行為,是完全符合《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的互助型拼車方案。
■ 提示
節假日長途拼車出行需謹慎
記者發現,雖然目前的拼車軟件只支持同城拼車,但一些拼車網站則沒有地域限制。隨著中秋、國慶節假日臨近,長途拼車也迎來高峰,記者在某拼車網站上,看到有不少“拼車”信息掛出。
有專家表示,在拼車尤其是長途拼車過程中,存在一些風險和隱患,比如乘客對駕駛人員和車輛保險的情況不了解,難以保障人身安全,在途中若發生糾紛,維權也存在困難。
專家建議,乘客在拼車前最好要與車主簽訂一份內容完備的拼車協議,另外,要讓車主出示他的駕駛證、行駛證、保單,包括交強險與商業險的保單,在拼車過程中,最好不要急于向車主支付拼車費用,安全準時到達后,再向車主支付拼車費用,這樣可以確保拼車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車主和司機方面,則要明確“拼車”所需的費用;明確發生交通違章造成罰款的分擔,以及車輛發生問題所帶來的維修費用的承擔;簽協議和買保險。
■ 律師說法
拼車界定模糊有待法律保障
“雖然法律沒有禁止拼車,但相關規定又對運營資質提出了要求”,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認為,拼車和黑車界定模糊,還得有待法律保障。
王維維說,目前就所謂的拼車,北京市有一個規范文件,但是其他地方沒有;而對于車主王先生來說,需要證明確實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拼車或合乘,也比較困難。他認為,在拼車過程中出現了車主被定性非法營運的情況,“嘀嗒拼車”平臺有義務為車主行為做一個舉證或是說明,或證明車主確實是一直運行在注冊的線路上。
此外王維維指出,拼車還存在法律責任界定問題。“萬一發生交通事故,由于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責任很難確認,乘載雙方難免發生爭議,而且這種爭議很難解決”,王維維表示,“拼車”確實帶來了很多便利,但還需要有法律來保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拼車 處罰 黑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