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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廣州國土系統系列腐敗: 官商勾結“點土成金”
原標題:揭秘廣州國土系統系列腐敗: 官商勾結“點土成金”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9月22日發布信息稱,經該院指定管轄,廣東省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受賄罪對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俊夫依法提起公訴。
僅僅4年,名噪一時的“明星官員”李俊夫,從汶川地震“援建功臣”、身兼廣州國土房管系統的4個“一把手”,變成了系列腐敗案的“男一號”。李俊夫的落馬如同多米諾骨牌,牽出了席卷廣州國土房管系統的腐敗系列案,涉案人員多達51人,其中被紀檢部門查處的市國土房管系統干部16人,如今相關案件已陸續進入司法程序。
“援建功臣”變“國土蛀蟲”
北京大學博士后學歷、武漢大學客座教授、中山大學兼職教授、廣州市援建汶川縣城前線工作組組長……李俊夫,一人身兼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住房保障辦、“三舊”改造辦、土地開發中心4個“一把手”,權力覆蓋整個廣州土地開發、住房保障、征用土地等領域,曾是部分媒體報道中的“學者型官員”“地震災區援建功臣”。
從2010年8月至2014年案發前,廣州市財政每年向保障房建設投入至少十幾億資金,住房保障辦對外招投標建設工程合同金額高達194億元。在這一腐敗系列案中,李俊夫等人隨便拿出一個標段進行權錢交易,涉及的合同金額便數以億計。隨著廣州市對保障房建設大規模投入,李俊夫手中的權力越來越大,可支配的資金越來越多。
在“僧多粥少”、利潤可觀的工程建設領域,競爭相當激烈,不少施工企業為承攬工程不惜采取高額回扣、巨額行賄等非法手段“走后門”,手握大權的李俊夫自然就成為各種利益群體拉攏腐蝕的對象。
“集眾多權力于一身的李俊夫能決定開發商有無參與保障房等建設項目的資格,與他關系不錯的開發商自然能在優質開發項目上享有優先權。”一位參與辦理廣州國土腐敗系列案的辦案人員告訴半月談記者。
據廣州市紀委辦案人員透露,為了結交李俊夫,打點關系,老板們為李俊夫旅游、唱歌買單,給他母親修墓、為他父親過壽,一手操辦其親屬出國。
李俊夫在接受組織調查時交代,他單獨或伙同親屬等特定關系人收受多名工程承包商賄賂共計2800多萬元人民幣、1.3萬美元。
紀檢部門信息顯示,李俊夫本人很少直接過手財物,主要是通過其妻王某湘、二姨子王某偉實現受賄。王某湘、王某偉信佛,她們有一個“佛友”圈子,很多別有用心的老板聽聞后也紛紛跳入這個圈子來拉關系,用價值數百萬元的沉香、天珠、和田玉等“雅賄”來實現“做工程”的目的。
記者還從權威渠道獲悉,李俊夫的妻子王某湘是廣東某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李俊夫利用自己的職權,使王某湘在廣州多家公司常年擔任法律顧問,從中收取顧問費125萬元人民幣。李俊夫案發之后,王某湘潛逃國外,至今未歸案。
2014年11月18日,李俊夫被移送司法機關,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李俊夫涉嫌受賄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官商勾結“定標唯親”
記者采訪發現,李俊夫等國土官員主要就是靠操控招投標“點土成金”,幫助工程承包商“瓜分”保障房項目。在這一過程中,圍標、串標層出不窮,暴露出國土房管系統干部權力尋租諸多風險點。
為貪腐方便,李俊夫通過全面攬權、扶植親信、排除異己等手段統攬權力,逐步形成腐敗“小圈子”。利益上的互利互惠,促成了工作上的心照不宣。李俊夫在一份自我剖析材料中寫道,“一到位,(我)就快刀斬亂麻,對工作中有不同意見,不能按自己要求完成任務的干部隨意調整崗位”。
國土腐敗離不開建設工程,而建設工程最關鍵也最易滋生腐敗的環節就是招投標。據廣州市紀委辦案人員介紹,從汶川回到廣州后,李俊夫就盯上了保障房建設這塊“肥肉”,隨后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管招標、設計、工程建設的幾名處級干部全部被拉下水。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李俊夫在汶川援建期間結識了不少工程承包商,也熟悉了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設計、施工、驗收的整套流程。回到廣州后,李俊夫既想通過保障房建設獲得政績,也想“回饋”相熟的工程承包商。這些人中既有他的湖南老鄉,也有與他妻子沾親帶故的親朋。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工程前期處原處長徐某貴,涉嫌收受賄賂共計22萬元人民幣和美元3000元,他是李俊夫和工程承包商的“中間人”。一位辦案人員說,負責保障房招投標的徐某貴,首先在招標代理庫上做手腳,把關系好的招標代理納入庫中,操縱招標代理使李俊夫打過招呼的工程承包商中標。
廣州某園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吳某忠,為承攬廣州市保障性住房項目園建綠化工程,先后向李俊夫、徐某貴等人行賄共計83萬元人民幣。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這樣的園林綠化工程看似不起眼,但合同金額動輒五、六千萬元,利潤空間巨大,因此工程承包商情愿花“小錢”去打點,換取更大的回報。
監管漏洞如何彌補
專家認為,廣州市國土房管系統系列腐敗案,反映出該系統領導干部的權力制約機制存在一定缺陷,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招標監管亟待完善。
一是完善決策運行機制,推進重大決策過程公開化、透明化。一位辦案人員說,徐某貴經手的保障房項目標的達數十億元、李俊夫達數百億元,其崗位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權力制約機制沒有發揮應有作用。建議加強對國土房管系統中層以上領導和重點崗位的權力監督和制約,推進重大決策過程的公開化和透明化,防控廉政風險,探索群眾監督的新途徑。
廣州部分紀檢工作人員認為,對直接接觸保障房工程的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重點監督,要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對關鍵崗位必須實行兩人以上負責制。
二是創新市場管理機制,健全政府重大項目招投標監管體系。“領導插手工程現象仍時有發生,除人為因素外,現行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招投標監管制度不完善是主要原因。現行的工程招投標制度更多注重辦事程序,而投資控制沒有到位,企業利潤空間太大,容易給尋租帶來可乘之機。”李俊夫在接受調查時檢討反省說。
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一位干部認為,應全面實施網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通過建立市場誠信“黑名單制度”等,從技術上、制度上遏制圍標、串標等行為,推動重大項目招投標實現全自動、全封閉運行。
參與辦理李俊夫案的一位紀檢人員說,應加強對保障房建設項目立項、規劃和預結算的管理,增加專項預算和決算審計;增加人大的監督環節,發揮人大的監督作用;改革招投標制度,取消資格預審,專家庫要定期大比例更新;合理編制工程預算、控制工程造價,防止工程層層轉包;嚴格項目過程管理,對施工進度、工程款撥付等環節實行交叉審核制度。(半月談記者 詹奕嘉 毛一竹)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廣州國土系統系列腐敗 國土系統 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