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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周九起校園暴力被曝光 多為“霸王花”打人 常伴隨拍裸照
未成年人多批評教育
部分年齡段可“罰而不執”
新京報記者梳理今年引起媒體關注的十余起案例發現,事件發生后,多地教育部門及學校處理手段基本大同小異,往往是對受害者進行心理輔導和治療,并在學校進行教育講座等。而施暴者多為未成年,往往以批評教育、道歉了事。少數事件中未滿16周歲的打人者被處以治安處罰、行政拘留等處理。
對于上述事件的處理結果,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稱,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已滿16周歲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若學生未滿14周歲,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韓驍說,根據治安處罰法,對于14歲至16歲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掌握的是“罰而不執”,即做出處罰決定書但是不實際送看守所拘留。未成年人檔案中會留有行政處罰記錄,行政拘留處罰會在公安機關留下記錄,未來未成年人因為找工作或者報考國家公務員等,會受到影響。
多對受害者進行心理干預
根據新京報對相關案例的回訪結果看,“河北欒城女生打人”、“廣東海豐縣女生群毆”等多起事件中,當地對受害者進行了心理干預。
2015年5月,浙江省慶元縣多名初中學生將一名小學一年級學生,關在黑屋子里暴力毆打,甚至用香煙頭燙。當地對受害者和施暴者都進行了心理輔導。
多位專家認為,施暴者和被施暴者都需要心理輔導。“要分析孩子產生暴力的根本原因,是家暴還是教育問題,再進行解決。此外,我們不是簡單地對施暴者進行批評教育,而要讓受害者與其有互相交流的環境。比如讓受害者當著施暴者的面,在不攻擊對方的前提下表達自己的憤怒,這樣可以讓這些受害者感到公平公正,自己被尊重。”宗春山說。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校園暴力 兩周九起校園暴力 霸王花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