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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開啟"經濟與法治"論壇 法律精英齊聚南寧建言獻策
2015年10月31日,民建中央法制委員會2015“經濟與法治”論壇在南寧桃源飯店隆重召開。民建中央召集來自復旦大學、中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著名高校的法學專家和相關研究領域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們齊聚南寧,圍繞論壇主題“企業平等競爭的政策環境與法律保障”各抒己見、深入探討。論壇由民建中央法制委員會、民建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聯合主辦,廣西企業法制建設協會承辦,論壇得到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大力支持,兩百多名國有企業高管人員和民營企業家聆聽了法學家們的演講。
民建區委主委錢學明、民建中央調研部副部長郭群峰、自治區黨委統戰部黨派處處長鄧國忠在開幕式上分別致辭別。論壇開幕式由廣西建工集團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肖太福博士主持。這位由自治區黨委2009年向海內外公開招考引進的法律專家,擁有二十多年的法律工作經驗,以自己的知識和智慧幫助建工集團擺脫了09年前的困境、全面健全了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見證了建工集團近六年來的超速發展。他擔任了民建中央法制委副主任和民建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副主委,又是廣西企業法制建設協會的會長,是本次論壇的主要策劃人。肖太福介紹,此次論壇是民建中央法制委開啟的第一次“經濟與法治”論壇,以后每年舉行一次,力爭打造成長期性、周期性、穩定性具有全國影響力和民建特色的學術論壇。
論壇聚焦企業法制建設,各位民建法律精英圍繞經濟發展和依法治企中的熱點、難點展開硏討、建言獻策。我國著名經濟法專家、民建中央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法系主任黃勇教授做了題為《競爭政策的實施與法治》的主題演講。黃勇教授在演講中指出,競爭政策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經濟政策。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競爭政策是其最優先的經濟政策,其對于促進經濟發展、市場競爭和創新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在我國,競爭政策的地位仍然比較低,產業政策還處于主導性地位。從國家長遠發展來看,競爭政策應當優于產業政策。前者體現了法治過程,是市場發展的產物;后者是政府對產業的選擇性扶持,只有短期效應。協調競爭和競爭政策的關鍵,在于通過頂層設計、競爭執法、競爭倡導來提升競爭政策的地位,同時盡量將縱向產業政策調整為不具有選擇性的橫向產業政策,并予以經常性的評估。他說,經過幾年的執法,我國競爭執法機構已經積累了相當多的經驗,調查了多起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典型案件。今年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初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為進一步發揮競爭政策的作用、提升競爭政策的地位奠定了政策基礎。
關于如何改善企業平等競爭的政策環境,廣西企業法制建設協會會長肖太福認為,獨立自主和平等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兩大法則,競爭政策的推行,一要依靠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確立國企為真正獨立的市場主體,二要進一步修訂反壟斷法,完善公司法、合同法等,既要平抑企業壟斷、扼制行業壟斷,更要限制行政壟斷。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趙立行認為,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平等是一個應然的狀態,平等才能實現競爭的目的,才能實現市場資源的最合理的配置,才能使消費者獲得最大的利益,才能夠確定競爭的成果。公平競爭絕對不能依靠當事人道德,必須需要他律才能形成公平競爭的環境,即制度,政策和法律在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這也是《反壟斷法》、《反不當競爭法》及其它經濟法甚至相關刑事法律存在的理由和價值。制度和法律的他律如果非常規范,非常嚴格,則會使市場主體養成良好的自律習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玉梅認為,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根本,它促使各種資源合理、高效配置,優勝劣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樣要遵循這樣的市場法則。而充分、有效的競爭依賴于公平的政策環境和法治保障,否則難以形成真正的競爭。
圍繞“中國PPP法律關系及其困境與出路”這個命題,中南大學法學院蔣言斌教授說,中國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將大量社會資本引入基礎設施、公共工程與公共服務領域,形成由政府與非政府主體合作共贏式的項目機制,從投融資模式,到管理模式,再到治理模式貫通的新型制度供給,具有緩解財政支出壓力、增加公共產品供給、擴張市場空間、培育契約精神、增加有效供給、對沖經濟下行壓力的六大正面效應。蔣教授通過對PPP法律關系及其主體、客體、內容進行解構,分析探討PPP與現行法律之間的沖突、立法滯后、甚至PPP實體與程序中適用困境,并提出完善PPP法律制度體系的路徑、模式,為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需求提供輿論支撐、觀念導向和可操作的對策。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建中央 經濟與法治論壇 法律精英 南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