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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作者都應是一堆篝火
文學其實是伴隨篝火而生的。無論是一天勞累后,人們在夜幕降臨之時,以講述故事來消磨漫漫長夜,來彼此鼓舞,還是在那些特殊的日子里,人們表述對上天的敬畏與祈求,渴望未知的命運因此平順,都伴隨著篝火。正是在一堆又一堆的篝火旁,分娩出文學、舞蹈等不同藝術門類,分化出祭司、作者等不同的講述人。
時至今日,網絡已經成為人類生活的一部分。伴隨著自媒體的興起,人人都是新聞人,其實,也意味著人人都成為了故事的講述者。此時我們如果還能勉強把這些講述者劃歸為即興的、零散的思考,把創作者默認為專業的、完整的傳播,堅持認定兩者之間還有半步之遙的差距,那么,怎樣才是真正的創作者?
我想,進入的門檻越低,意味著對超越的要求越高。如果說,曾經成為作者,需要在篝火旁講述故事,那么,今天的每一位作者自身就應該是一堆篝火。
在這個任何人都能因為獨特題材、因為靈感突現而講述一個故事,閃耀出一朵火花的時代,一位作者必須以才華點燃生活,成為持續燃燒的篝火。
這就意味著僅僅有生活積累的大捆木柴還不夠,還得借助于科學而勤奮的專業訓練,把容易一閃即逝的靈感凝固成為火柴一般的穩定狀態,把生活用才華點燃。另一面,有足夠的靈感火柴還不夠,還必須從經歷、從閱讀等一切地方收集生活的木柴,耐心翻曬,堆積出足夠的柴火堆。作品是作者的精神生命。一部作品因足夠烈度而燃燒,才能實現繼承中的創新,匯聚、溫暖甚至引領當下的更多人。
對于兒童文學寫作而言,每一位作者必須是篝火。
文學是人學。國際上界定兒童是指0—18歲的未成年人,兒童文學也由此成為文學中隱含教育性最強的一種。著名教育家布魯納有一句名言:任何知識都可以通過合適的方法教給任何年齡的兒童。同理,世上一切人與事,都能被兒童文學書寫,關鍵在于“合適的方法”。
一部僅僅是發現黑暗、記錄問題的作品,對成人來說可能是合宜的,其存在的價值在于激發成人的思考、判斷與處置。但對兒童而言,如果呈現黑暗時不能提出解決方案以供參考,兒童任由好奇天性驅使,以自身力量去思考、摸索并試圖穿透黑暗,即使不說危險,也難度太大、挑戰過大。因此,兒童文學倘若止步于發現黑暗,對兒童的教育就大不利的。
兒童文學的創作者只有成為篝火,才能以自身的溫暖與明亮,記錄陰冷而不被熄滅,描摹黑暗而不被吞噬,揭露失望而不至絕望。只有這樣,所書寫的每一處丑陋,都將成為追尋美的一次失敗,既紓解作者又撫慰讀者,并將激勵著兒童由此開始勇猛前行。因此,新的歷史時期下,修訂完善兒童文學的定義才如此有必要。我認為,以積極心理觀照與記錄世界的文學,才能被稱為兒童文學。讓太多只是“關于”兒童的書籍退出童書的領地,才能讓每一個兒童有機會擁抱智慧的愛與美。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作者 文學 兒童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