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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個民主黨派,為何民革排在前
成立最早:中國致公黨(1925年10月)
人數最多:中國民主同盟(截止到2014年底25.8萬余人)
排名最靠前: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副省長最多:民盟(6人,北京、江蘇、湖北、重慶、貴州、陜西)
在中國政黨體制中,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八個民主黨派是參政黨。各民主黨派習慣的排列順序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簡稱民革)、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中國民主建國會(簡稱民建)、中國民主促進會(簡稱民進)、中國農工民主黨(簡稱農工黨)、中國致公黨(簡稱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臺盟)。這樣的排列順序是根據各民主黨派及其代表人物參加民主愛國斗爭的歷史與行動,并經過充分協商的結果。
一、 響應“五一口號”時部分民主黨派的自行排序及響應先后是確定八個民主黨派排序的重要基礎
中國各民主黨派是在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中產生的,從成立之日起就是具有聯盟性質的政黨。在抗日反蔣和爭取民主的斗爭中,在中國共產黨的影響幫助下,各民主黨派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最終作出了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和走新民主主義道路的抉擇。
1948年,人民解放戰爭取得節節勝利,為了迎接新中國的誕生,中共中央于4月30日發布紀念“五一”勞動節口號,鄭重提出:“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并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這一號召迅速得到了在香港和內地的各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的熱烈響應。
1948年5月5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李濟深、何香凝,中國民主同盟沈鈞儒、章伯鈞,中國民主促進會馬敘倫、王紹鏊,致公黨陳其尤,中國農工民主黨彭澤民,中國人民救國會李章達,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簡稱民促)蔡廷鍇,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簡稱民聯)譚平山,無黨派郭沫若,在香港聯合致電毛澤東,盛贊中共“五一”號召,并通電全國響應(簡稱“五月五日通電”)。5月7日,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發表了告臺灣同胞書,積極響應“五一口號”。5月23日,中國民主建國會在秘密召開的常務理監事會議上作出決議:“贊成中共‘五一’號召籌開新政協,成立聯合政府,并推章乃器、孫起孟為駐港代表,同中共駐港負責人及其他民主黨派駐港負責人保持聯系。”
根據各民主黨派響應“五一口號”的順序,形成了民革、民盟、民進、致公黨、農工黨、救國會、民促、民聯、臺盟、民建的排序。
二、 籌備新政協過程中各民主黨派的排序有所調整
1948年9月18日,當由香港北上解放區的第一批民主人士沈鈞儒、譚平山、章伯鈞、蔡廷鍇等已經起程但尚未到達之際,中共中央即致電東北局,要求在民主人士到達哈爾濱后,由高崗、洛甫、林楓代表東北局,征詢他們對召開新政協會議的意見;當北平民主人士符定一、吳晗、劉清揚等到達河北省平山縣李家莊后,周恩來多次前去看望,聽取他們對籌備召開新政協的意見。隨后,周恩來根據自己以及中央統戰部同在李家莊的民主人士的會商情況,擬定了一份《關于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的文件草案,經毛澤東審定后,于10月8日以中共中央名義電發東北局高崗、李富春,向各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征求意見。在這一文件中明確提出:“中共及贊成中共中央‘五一口號’第五項的各主要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代表”為新的政協籌備會參加人員。這事實上基本確定了我國多黨合作中參加黨派的基本條件、主要標準和主要范圍。在文件的附件《提議邀請參加新政協的單位表》中,對各民主黨派的排序是:民革、民盟、民進、致公黨、農工黨、救國會、民促、民聯、民建。此順序的主要依據在“五月五日通電”基礎上以各民主黨派響應“五一”號召的先后次序。
為了使新政協參加黨派更具有代表性,中共決定對所擬新政協參加單位進行充分協商。中共在《關于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中特別指出:“所擬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無黨派民主人士的單位是否適當,有無增加或減少,均請諸先生考慮見復。”
當時,各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大多尚在香港或正在北上解放區途中,沈鈞儒等人希望中共能將《關于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文件草案轉發香港,以征求在港民主人士的意見。于是中共中央很快于10月30日致電香港分局,著其即抄送在港的各黨派人士,“并由潘漢年、連貫分訪他們或邀請他們一起聚談,征詢他們意見”。
從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共有三批民主人士從香港北上到達東北解放區,中共中央指派東北局負責人高崗、李富春組織了兩場座談會,就新政協的召開、參加者、時間、地點、討論事項等進行了討論。中共香港分局負責人方方、潘漢年也根據中央的指示,就籌備召開新政協的具體問題征求了在港各有關民主黨派的意見。
與此同時,對于從上海和平津的陸續匯聚到中央統戰部所在地河北李家莊的民主人士,如符定一、胡愈之、吳晗、周新民、雷潔瓊、楚圖南、田漢等,中央統戰部也多次組織他們座談周恩來起草的《關于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草案)》和統戰部起草經周恩來批準的《新的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組織條例(草案)》等,聽取他們對籌備召開新政協的意見和想法。
經過反復協商,中共中央在充分吸納各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意見的基礎上,于1948年11月25日,同各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對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達成了共同協議。協議認為新政協籌備會應由中共及贊成中共中央“五一口號”第五項的各主要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無黨派民主人士的代表組成,計有23個單位參加,其中黨派參加單位為:中國共產黨、民革、民盟、民進、致公黨、農工黨、救國會、民促、民聯、民建、無黨派民主人士。此時的各民主黨派排列順序與中共在《關于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提出順序完全一致,證明各民主黨派對這一順序是認可的。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主黨派 民革 致公黨 民盟 民進 農工黨 九三學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