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又見“挾尸要價” 公共服務到哪兒去了
攀枝花市的鄧鋼明、董從蓉夫婦剛剛經歷了喪子之痛。11月30日,兒子鄧樹超跳入金沙江身亡。12月3日,在金沙江與雅礱江交匯處,遺體被漁民發現。鄧鋼明夫婦前去認尸,漁民卻要收1.8萬元的撈尸費,后經協商仍然要收8000元,由于鄧家拿不出這么多錢,只好眼睜睜看著兒子遺體浸泡在江中。直到12月6日,在民警的協調下,鄧鋼明付了5400元后,漁民將兒子遺體打撈上岸。鄧鋼明認為,漁民收的撈尸費太貴,是在“挾尸要價”。
這不是“挾尸要價”又是什么?!中年喪子,死生兩隔,已是人生大悲,何況在此之外,鄧鋼明夫婦還要在連續四天時間里,眼睜睜看著兒子的尸身被捆以繩索浸泡在江水里。從人倫道德的角度,對于“挾尸要價”者的譴責是必須的。1.8萬元撈尸費已是天價,漠視家屬請求聽任遺體浸泡江水,已是一種人性淪喪。盡管撈尸者自辯“打撈起尸體很不吉利,而且他們花了很大工夫才將遺體撈起,付出了成本”,但說到底那無非是一網之力,也無非是數人援手,能有多大成本?再說家屬也并不是全不予付費。至于說到“不吉利”,也許換個角度看,那未嘗是一次行善積德。
然而,對于漁民的譴責是無意義的。當江面上并沒有一個可以執行的價格標準之時,所有關于人性的追問也都是空洞的。所以當“挾尸以令家屬”并漫天要價這樣的事情能夠發生,只能表明江面上開始呈現出了一種叢林化的特征,一種“無政府”的狀態。如果說無助或哀傷,大概正在于此了。
在漂浮著死者尸體的金沙江面上,在家屬度日如年的四天時間里,當地相關部門何在?最后民警還是介入了。民警介入之后為何仍沒有相關部門聯動起來,這是一個問題。更讓人吃驚的是,民警所做的居然是對撈尸費用進行了“居中協調”。
無需論證的是,金沙江上“無政府”的狀態,只能表明政府理應提供的公共服務處于缺失的狀況。然而關于這一點,乃至對于“挾尸要價”的道德譴責,在2009年10月長江荊州段發生的同樣事件中,已一再被討論,被提請關注。然而六年時間過去,到底改變了多少?當“又雙叒叕見挾尸要價”,這種狀況才是真正應當受到譴責與反思的。
□楊耕身(媒體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挾尸要價”公共服務 鄧樹超跳江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