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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派人士談高校反腐:一靠法制二靠師生監督
中央音樂學院的教授們采取公開信的方式舉報院長,院長被免職后教授們認為僅僅免職是不夠的,他還存在一些其他方面的問題,應當繼續深入調查,您認為教授們采取這樣一種方式是否妥當?
項賢明:采用公開信的方式也反映了我們現在確實沒有一個其他更便捷、更有效的渠道來舉報。加上這些老師們可能內心也有其他的顧慮,愿意把這個事情公開出來。公開出來的好處就是能接受輿論的監督,他們也覺得更有保障了。
這本身也反映了,確實我們在反腐敗方面要注意到怎么樣更好地發揮社會各個階層的監督作用,包括發揮媒體的作用,所以說不能評價這些老師這種方式本身是對還是錯,而是要看將來我們能不能有更好的制度能夠讓這種意見正常地、很好地表達出來,而且沒有顧慮地表達出來,這是很重要的。
至于這個院長還有沒有違法亂紀其他問題,那應該由司法來解決。將來應該更好地建立一個制度,就是誰到哪去舉報,應該采取什么樣一個公開的程序,怎么去調查,怎么去保證第三方調查的公正性,司法官員的獨立性、公正性,這個是非常重要的。
您談到高校要解決腐敗問題,很重要的一支力量是教授能發出自己的聲音,通過民主的監督促使高校的腐敗最大程度地解決,您認為這會不會成為以后高校反腐和發展的一個很重要的辦法?
項賢明:很難做出這樣的預測,但是從眼前來看我們國家建設法治社會,各個高校也在建立自己的大學章程,從目前的狀況推測,將來應該是在大學章程下面,進一步建立各種規章,這些規章應該在大學治理中起更大的作用,不只是發揮教授的作用。
教授只是大學中的一部分,教授本身也需要監督,要通過制度讓大學里各種力量都能夠相互制約、相互監督,所以我覺得如果我們建設法制社會、建設法制國家這個理想能實現的話,那我認為腐敗的問題是能解決的。如果這個理想要落空的話,僅僅靠這種運動式的打擊,眼前會起到作用,長遠來看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您認為隨著巡視的深入,會不會還有更多的高校領導的問題暴露出來?
項賢明:從目前情況來看,可能后面還會有,很難說就沒有了,問題大小而已,因為我們經歷了那么長時間權力缺乏有效監督的狀態,權力一旦失范,就很容易去尋租,很容易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這本身也是黨和國家采取巡視這樣一種果斷手段的依據。如果沒有這樣普遍的腐敗,就不會開展這樣大規模的嚴厲打擊行動。
前段時間還發生過這樣一個事情,就是一個教授在借用別人實驗室的時候占用了別人的研究成果,搶先將論文發表,您聽過這個事嗎?
項賢明:這是個學術規范問題,應該講它本身也是種腐敗。這個問題也很復雜,造成這種問題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原因我覺得是對學術的評價過于急功近利,只講數量不求質量,數論文標題來論功行賞,導致知識分子急于想獲得成功,而科研是要有耐心的,甚至有的時候成果是偶然得來的。一方面是知識分子急于求成,另外一方面是過度的評價,包括用人才項目來引起競爭,就導致了同行之間這種關系很緊張,所以隨便去侵吞別人的研究成果的事情很容易就發生了。
我想,解決這個問題可能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首先我們要建立更加嚴格的學術規范,這種學術規范不能僅僅對現有的教授,而是從研究生開始就要進行教育,就讓每個人知道。在西方大學,作為學生首先要簽一個協議,保證所有的課業,除非老師特殊要求,都是自己的成果。簽字承諾以后,一旦發生任何事情,后果是很嚴重的,一般來說遇到這樣的問題會終身禁入。目前在中國高校我還沒看到過一例因抄襲問題受到這么嚴厲處罰的,有些人已經抄襲的引起國際影響了,照樣當大學教授,這個對未來是起不到什么震懾作用的,我覺得有必要嚴厲的進行處分。
現在這個問題很嚴重,包括我們有很多的老師為了在評估方面獲得比較高的評分,通過繳納各種費用去發文章,甚至花錢去賄賂雜志的編輯和評委,這確實是另外一種腐敗。我們在打擊經濟腐敗的同時,也要注意這種腐敗,這種腐敗對于我們國家的創造性能力會起到非常大的腐蝕作用,對國家的損害絲毫不亞于那些官員們的腐敗。
我們注意到中央音樂學院教授對院長的舉報還包括他利用公權力評教授、上職稱,包括他本身不是博士但還去當博士生導師等等,這也是一種學術失范的行為吧?
項賢明:那當然是,這是中國學術界的一個悲哀。在很多西方國家,不要說你沒有博士學位,即便你拿的不是學術博士(PhD),你要帶博士生也要和另外一個有PhD的教授聯合才行,因為你受的訓練不是學術研究的訓練。這本身也反映了我們高校的治理方式出問題了。
為什么我剛才強調要發揮教授在大學治理中的作用,因為行政權力已經在我們中國高校中間形成了絕對壟斷的地位,學術的權力已經式微到可以忽略不計的狀態了,包括我們設置什么專業,應該怎么去開課,課時學分的分配,甚至包括教學方式、教學計劃,都是由學校行政部門說了算的。這里有很大的問題,因為高校里面每個專業都不一樣,很難拿行政的方法來整齊劃一的定一個標準,這已經對教學科研形成很大的影響了。
現在中央音樂學院的教授舉報院長本身不是一個學術人才,是由行政官員逐步晉升的,包括有媒體報道中國傳媒大學的校長不是學術人才。您認為在高校這樣一個學術氛圍濃厚、專業性比較強的地方,應當選學術性人才當校長,還是行政人士?
項賢明:作為一個大學的領導人,他是一個好的學者是很好的,但并不是必須的條件。西方大學一般通過董事會去聘任校長,當然不能是外行,但更多的是看重在大學的長遠規劃戰略方面的眼光,特別是在爭取大學發展資源方面擁有什么樣的能力。
他們為什么不會出問題呢?很簡單,他對校長的權力限制是很厲害的,校長只能在學校發展上起作用,至于學術上的事情,你是否有資格帶博士生,能不能當教授,那也不是你個人說了算的。他們通過制度的設計成功地將校長的權力限定在有限的范圍內,而我們無論是校長還是院長,在他那一畝三分地,那他簡直就是國王,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我剛才講,真的是要改變我們的大學治理方式,教育部推動全國高校來制定大學章程,僅僅是邁出了第一步,后面要緊跟著做更多的工作,要想辦法在章程下面建立更多的細致的規章,來使大學本身的治理慢慢走上一個法制的軌道。
那您覺得對于大學校長的聘任,教師是不是應當也有一定的發言權?
項賢明:在西方不僅是教師、學生都有。西方很多大學規定學生會主席是校董會的當然成員,他也有一票,但我們長期以來,大學校長從民國時期開始就是由政府任命的,是一個政府官員。隨著官本位文化愈演愈烈,所以現在才會出現大學有副部級、正司級這樣的區別。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法治社會的建設,希望情況能慢慢會變好。(見習記者 康樂)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主黨派人士 高校反腐 法制 師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