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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碼頭被撞獲賠5500萬 如何定損成最大焦點
肇事日本船只“高鈴”(TAKASUZU)。資料圖
如何定損是爭執最大焦點
針對碼頭停產損失如何確定問題,法官張華剛介紹說:“這也是當事人雙方爭執最大的焦點,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船舶碰撞和觸碰財產損害賠償的規定》,設施使用的收益損失,按停止使用前三個月的平均凈盈利計算。由于涉案碼頭系亞洲最大碼頭,正式對外開放首航次即發生事故,之前沒有可依據的數據可參照”。
由于雙方爭議較大,法院經兩次開庭,庭上雙方各申請數位專家證人(包括國外專家證人)就本案爭議焦點提出意見,經幾輪法庭辯論和聽證會,分歧仍很大。
考慮到本案涉及標的巨大,涉案碼頭持續停產將導致天量損失,加上兩被告方的母公司又是日本著名航運企業NYK船公司(日本郵輪),合議庭決定,采用調判結合、雙管齊下的方法力推案件快速解決。
調解時,兩被告的保賠保險人UK保賠協會的高級理賠總裁,兩次自英國專程趕來參加調解。
最終以賠償人民幣5500萬元達成和解
涉案碼頭系中石化與寧波港集團合資建造。寧波實華原油碼頭有限公司股權占比為中石化與寧波港集團各占50%,碼頭經營主要由寧波港負責,貨源主要是中石化自有貨物。
該碼頭2011年10月19日獲準外輪試靠泊,2011年10月27日實際投入試運行,2012年5月16日經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對外啟用驗收合格后正式對外啟用。而觸碰事故發生在碼頭對外啟用后的第三天,且涉案船舶恰是第一艘靠泊的外輪。事故導致本應通過該碼頭輸送的原油,均被中石化疏導到日照實華原油碼頭有限公司,導致實華公司長期經營收入損失。
經努力,被撞碼頭2013年9月20日恢復運營,經過半年多生產后,法官將采集的生產數據交有關權威機構進行審計論證,今年上半年損失數據報告鑒定出來后,法官又組織雙方當事人庭上質證。
經辦法官反復調查取證以及合議庭再三評議,掌握了較全面而確切的損失數據后,法官繼續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日前,雙方最終以人民幣5500萬元達成和解協議,并在協議上簽字。
編輯:楊嵐
關鍵詞:原油碼頭被撞獲賠5500萬 原油碼頭被撞獲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