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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政化”有利于遏制高校貪腐
平靜的象牙塔里,一場反腐風暴正在展開。2014年至今,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信息,全國已有56所高校、83人被調查,其中有17所屬“211”或“985”高校。截至目前,公開信息顯示,32人正接受組織調查,已有14人被“雙開”,11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另有6人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一度以“小清新”形象示人的神圣殿堂,一時間成了腐敗的重災區。而按照眼下中央強力反腐的節奏,這一輪高校反腐敗的巨浪,顯然還沒有停歇之意。“56所高校、83人被調查”,絕不會是句號,甚至連“頓號”也算不上。可以說,很多目前看似平安無事的高校,均不同程度存在著事發高校被曝光的共性問題,“見光死”是遲早的事。
有著先進教育理念和知識體系的高校,為何成了腐敗頻發的溫床?個別高校甚至出現了“連窩端”的極端情況。
任何表象的背后,往往有著深刻而復雜的原因,高校也不例外。這一輪高校的腐敗浪潮,其節奏與一些政府部門并無二致,或者說,不過是權力腐敗在高校的具體呈現而已。指望手握大權的高校“官員”自覺“拒腐蝕永不沾”,與其說是一種美好的愿望,倒不如說是不切實際的幼稚幻想。其道理大抵與相信貪腐官員落馬前“斬釘截鐵”的高調反腐言論一樣。
只要存在不受監督,或監督力度不大、監督制度不密的情況,自然會出現腐敗現象,甚至可能發生觸目驚心的嚴重腐敗。此前,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受賄2330萬元,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原院長陳英旭將近千萬元的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即為力證。
蔡榮生在2005年至2013年長達8年的時間里,利用自主招生的政策空子瘋狂尋租,盡管不乏蛛絲馬跡,也不乏質疑、舉報,但因為監督不到位,才屢屢涉險過關。制度本身有漏洞,個人行為不檢點,加之上頭有“保護傘”,最終造就了蔡榮生這樣的“蛀蟲”。
至于大學大擴招帶來的大基建,從而導致的權錢交易,則基本上與社會上其他領域的基建腐敗是一樣的戲碼兒。區別可能只是在于犯事的,大多是具有高學歷的專業人才。此等亂象也再一次表明,腐敗與腐敗并無不同,與智商關系不大,大學校園里的腐敗一樣骯臟不堪,不會因為有學術氛圍的浸染,就比社會上的其他腐敗更“高雅”。
隨著這些年中國高校的快速發展,高校領導手中掌握的公共資源也越來越多,儼然成為一個“小社會”。近來曝出的高校負面新聞,也多與資源的爭奪有關,甚至有些腐敗現象的暴露,也有賴于因為利益分配不均而導致的相互揭丑。
因此遏制高校腐敗,不僅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以零容忍的態度徹底查處,還應該全面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一是要強化對高校領導的監督,約束不羈的權力。比如,從外部選派紀檢人員,接受上級紀委的領導,以解決內部監督乏力的問題;再就是真正落實民主管理,加快建立現代學校制度,推進行政權、教育權和學術權的分離。
其實,2010年審議通過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單列第三部分“體制改革”,已經確定了人才培養體制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設現代學校制度、辦學體制改革、管理體制改革、擴大教育開放等六大重要改革領域。接下來,就是如何落到實處的問題。可以說,改革才是讓大學擺脫行政化、功利化,從而消除貪腐的根本之道。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高校貪腐 “去行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