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取保候審后,一身傷病的李志平開始去外地建筑工地上當小工,3年多賺了3000元,東拼西湊把房子壘了起來。37歲時,經人介紹和現在的老伴兒成了家,結婚的時候,屋頂漏雨、墻壁露磚。婚后5年,夫妻倆只有過年時能吃上一點兒肉。“就這蓋房子的釘子錢,我都欠了好幾年才還上。”李志平抬頭看著屋頂說。
近幾年,身體愈發不好的他不再出門打工,在村里幫人蓋房子,侍弄家里的一畝地、幾只鵝。靠著老伴兒在北京當保姆的收入,李志平家砌起了院墻,粉刷了墻壁,甚至裝上了朱紅色的院門,上面嵌著古代衙門樣的銅獅頭,正上方還懸掛著用金字寫著“天道酬勤”的黑色匾額。
和鄰居比起來,李志平家的大門甚至有些氣派。“人家都在縣城買房了,不在這住了。”李志平悠悠地說,留在村里的人家越來越少,都跟著兒女搬走了。他和老伴兒沒有孩子,村里人家孩子結婚的場合,他能躲就躲。事實上也沒有多少人邀請他,“自己沒孩子,人家也嫌咱晦氣”。
但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就連隔壁村有事也一定要他出席,比如發生刑事案件的時候。
有一回,鄰村有人被殺,正在天津打工的李志平被警方召回,重復他已經十分熟悉的流程:兩手張開在地上使勁摁手印,在平地上走圈踩腳印,提取頭發樣本。作為法律上的犯罪嫌疑人,他總是頭號嫌疑對象。
他需要向治保主任申請,獲準后才能外出打工。有一年國慶節,村里大喇叭廣播:“坐過監獄的不許出門!”還專門點了李志平的名字。
“氣得我直接就過去罵他們!‘你點我干啥!你知道我這事兒是啥情況嗎!’”面對記者,李志平瞪大眼睛抬高了聲調,拍打著木椅扶手,半晌又像挨了一棒似地承認:“咱這算是有污點,跟正常人不一樣。”
他開始為洗脫污名四處奔走,每到一地打工就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咨詢。同時給有關部門寄信,申請解除取保候審、恢復“純潔的公民”身份。在李志平家正對著門的墻上,掛著一幅毛澤東畫像。這個大躍進時出生的農民說,有時候自己會夢見,有大領導找他談話,關心他的問題。
據為李志平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劉曉原介紹,1995年,李志平案引起了時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金國的重視,并批示要復查李志平冤案。但在進行復查時,保定中級人民法院稱審判案卷找不到了,公安機關也稱偵查案卷找不到了,平反撤案工作不了了之。
此后20年,背著一個臟兮兮的公文包,李志平一次又一次地去保定、石家莊、北京申訴。包里裝著一份當年的判決書、被捕時的家屬通知書,還有越來越多的報紙和雜志。
從2006年起,李志平一案得到媒體關注。被央視、鳳凰衛視等集中報道后,當地公安、法院也找到了李志平的案卷。
2006年7月11日,定州市公安局解除了對李志平長達16年的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同一天,劉曉原代理李志平向該局遞交了《要求撤銷李志平“故意殺人”案申請書》,得到的答復是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準才能撤案。
而劉曉原認為,李志平故意殺人案,當年由定縣(現定州市)公安局所立,按照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68條規定,在沒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形下,立案的公安機關就應當撤銷案件。
一周前,劉曉原又一次代理李志平向定州市公安局遞交了要求作出終止偵查決定的申請書,其中提到了河南省一起拖延了26年沒有結案的王玉虎“強奸殺人”案,那樁案子最終由當地公安局對當事人作出終止偵查決定,從法律上還了當事人清白。
李志平愛看新聞和法制節目,王玉虎案令他興奮又困惑,“同樣的問題,為啥我的就不能撤銷呢?”眼下,盡管已經獲得了自由,但沒有任何文件能在法律上證明李志平的清白。這意味著,李志平仍是法律上的殺人嫌疑犯,也就無法取得國家賠償。
2010年12月20日,定州市公安局舉行的李志平一案撤案聽證會,李志平興奮地以為“有希望了”。最終聽證結果認為,公安機關當年立的是“6·19”殺人案,而不是李志平故意殺人案,所以不存在撤案的問題。
“別的我聽不懂,最主要這句我聽懂了。”李志平拍著椅子扶手對記者回憶道,他當時就憤怒地問道:“你們還要冤枉我到何時?”
聽證會后,劉曉原在博客中寫道:“如果說當年沒有立李志平故意殺人案,但公檢法又將他一步一步推上了審判席,還判了兩次死刑、取保候審16年,至今只是以解除取保候審了事,這樣的聽證決定書出臺后,這將會是司法史上的奇聞。”
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定州市公安局一領導,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曾接待李志平申訴的原定州市公安局政委肖福娣已經退休,說“不再談這個事兒了”。該局現任政治處工作人員表示“不知道這個事兒”,信訪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領導開會去了,不知道什么時候回來”。
現在,這個只有小學文化的農民已經可以隨口說出“疑罪從無”,對著電視上呼格案的報道,李志平邊看邊流眼淚:“道歉有什么用?生命都沒有了。”
老伴兒勸他別找了,過幾天安生日子,他不肯,“死不了就追!”只是到目前為止,他最接近權利的一次是在故宮。有一次去北京,路過天安門,他下車圍著故宮轉了一圈,“沒進去,舍不得花錢”。
事實上,除了他自己,已經沒什么人注意李志平的事了。越來越多的老人隨兒女搬去了城里,路邊堆滿了垃圾的小村冷冷清清。離老遠看見李志平走過來的身影,兩個老人熱情地招呼問路的記者:“這呢這呢!一看走路姿勢就是老亮!”他們依然清楚地記得李志平的小名,提起1983年的冤案,只是說著“時間太長了”。
“其實就算還我個清白,也沒啥高興不高興了。這一輩子也沒有指望,也沒人問你了,自己心里的結永遠系得死死的。”即便在過年的時候,侄子都來看他,他也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我沒有高興的事情,一點都沒有。”李志平說。
不快樂的日子躺在李志平的500多張四處去討說法的車票里,每張車票,都意味著一趟失敗之旅。
另一組數字記錄了李志平的傷悲,律師劉曉原博客上的“李志平死刑冤案專題”中,收錄、撰寫了88篇文章,不難發現這樣的句子:“對于一起沉冤23年的案件來說,要想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得到解決是不可能的”“李志平身背殺人疑犯惡名已經29年了……死刑冤案32年,至今拖著不作結案”。
很不幸,再過1天,這個數字就是33年了。
編輯:曾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