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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退”了,繳費不“休”?
從2015年11月初中央公布的“十三五”規劃建議到上周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求是》雜志上的文章都明確表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多名專家認為,在人口老齡化快速到來的情況下,讓退休人員繳納醫保費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前提是保障退休人員的收入不能再降低,因此必須同步配合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1月4日《第一財經日報》)
未來的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到底長成什么樣?或許,最狹義的理解就是,人“退”了,繳費不“休”。這就意味著退休人員只有按時足額繳費后,才能享受醫保,其結果便是,“獲得感”有所下降,而“剝奪感”隨之上升。退休人員繳納醫保費,應該不會簡單地“做減法”,從退休人員的口袋里“掏錢”,讓這一群體退休生活“縮水”。這無論是從政策惠民角度,還是從改革成果共享角度,似乎都是不可能的事。
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屬于社會政策的一種,本身理應具備“托底功能”。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社會政策要托底,則是要守住民生底線,要更好發揮社會保障的社會穩定器作用,把重點放在兜底上,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因此,我們可以堅信,正在研究制定的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不會是“雪上加霜”,只會是“雪中送炭”,鑒于此,不必焦慮與恐慌。
改革由問題倒逼而產生。確實,醫保基金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收支壓力,“開源”問題擺在我們面前,改革創“薪”是必須的。但是,改革絕不是“杮子揀軟的捏”,某種意義上講,應該是“啃硬骨頭”。其實,樓繼偉的那篇文章對此的完整表述為: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建立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醫保待遇調整機制。深化社保醫保“挺在前面”,再到機制的完善等。我們在理解與認識上豈能“本末倒置”?更無需“斷章取義”嚇唬自己。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永遠在路上。當養老金并軌進入施行階段之后,這一昔日的“主要矛盾”得以解決,深化改革就必須抓住新的主要矛盾,很顯然,“退休人員繳納醫保費”并非現階段的主要矛盾。事實上,公眾對養老金并軌寄托“薪期待”——無論是政策層面,還是具體操作層面,“薪公平”都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因子”;而這種“薪公平”須讓體制內外共享,并且成為逐步實現體制內外公平的“薪動力”。深化改革既要凝聚廣泛的共識、尋求“最大公約數”,又要牢牢抓住主要矛盾、敢于觸動利益、勇于攻堅克難。(李云)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醫療保險 退休人員繳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