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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控槍,“雨過地皮濕”而已
日前,美國總統奧巴馬出人意料地宣布,將繞開國會表決程序,通過總統行政命令的形式加大控槍力度。具體措施包括擴大購槍者背景審查,及加大現行槍支管理立法實施力度等。
所謂“出人意料”,是指此番繞開國會“霸王硬上弓”的姿態。至于奧巴馬有意推動控槍本身則早不是什么秘密:2012年康州新城小學“12·14”槍擊血案發生后他就這么說過做過,2013年4月在國會推動七項控槍法案表決時他也這么說過做過,去年12月2日加州圣貝納迪諾殘疾人康復中心槍擊案爆發后,還沒等案情成因查明,奧巴馬就迫不及待大談“應該采取措施控槍,以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盡管此后的事態發展表明,那是一起蓄謀已久的恐怖襲擊事件,控槍與否都不一定能產生效果。
在美國,這種“共和黨談武裝自衛權、民主黨談控槍保平安”的反差一直存在。奧巴馬每次大談控槍時都不免順帶抨擊一番共和黨人,而共和黨議員們阻撓控槍議案時也不忘挖苦一下政府的無能。2013年失敗的七項控槍法案表決結果出臺后,奧巴馬曾猛烈抨擊共和黨的“黨派私心”。如今參眾兩院都由對方控制,繞開國會以行政命令強推“控槍”,既能顯示自己“在作為”,又能凸顯共和黨“不作為”,何樂而不為?
美國是有悠久私人持槍傳統的國家,且憲法第二修正案中明文規定“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權利不可侵犯”。“武裝自衛權”深入人心。每當血案發生,許多普通美國人第一反應不是憎惡槍械,而是迫不及待地去買槍防身壯膽。2012年幾樁槍案發生后,奧巴馬力推的“控槍法案”曲高和寡,而原本爭議不絕的5個州“開放校園槍禁”地方法規迅速獲得通過,提出相似修正案的州更一下超過20個。這些都表明,“控槍”在美國是個“原則性”的敏感問題,且支持者和反對者同樣聲勢浩大。
正因如此,2013年立法推動失敗后,奧巴馬一度在此話題上偃旗息鼓,可如今他已再無任何選舉壓力,通過行政命令繞開國會、各州強推“控槍”,有效果是自己露臉,無效果也無需付出什么政治代價(反正也快退休了)。
正如許多分析家所指出的,此次奧巴馬推出的措施看似轟轟烈烈,實則“雨過地皮濕”。真正能起到一點作用的,也就是修改煙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相關條例,避免購槍者通過信托、企業或其他實體繞開背景核查。但這樣做的購槍者即便按高估的計算,每年也不過9萬人,可謂掛一漏萬,而繞開立法和地方行政的做法勢必激怒國會中共和黨人和各州政府,沒有立法的背書和地方的配合(一些州政府在奧巴馬行政干預出臺后已作出憤怒反應),這種“高來高去”的“控槍”恐怕起不到什么實際效果。
控槍的效果,原本就該是希拉里等還打算從選舉中得到點什么的人去考慮的事,他這位即將鞠躬謝幕的總統只需借此顯示一下自己“在作為”,順便轉移一下公眾對其反恐不力、“不作為”的注意力,也就足夠了。
□陶短房(學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奧巴馬控槍 美國控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