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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規劃局越秀分局科長“介紹”副局長受賄
廣州市規劃局越秀分局原監督檢查科科長季善祿在受賄時,還介紹他的上司原副局長鄭康文受賄。兩人于上周五和昨日下午在越秀區法院先后過堂。
據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4年,時任廣州市規劃局越秀分局副局長的鄭康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與時任廣州市規劃局越秀分局原監督檢查科科長季善祿共同收受陸某、葉某、肖某等人81.5萬元,其中鄭康文分得56萬元,季善祿分得25.5萬元。此外,鄭康文單獨收受謝某賄送的25萬元,共計收受他人賄賂106.5萬元。
檢方指控,2011年,季善祿找到上司鄭康文,請他為友人陸某名下的房產建筑改變使用功能審批中開“方便之門”。季善祿先收受了陸某賄送的30萬元,后考慮到鄭康文是審批的最后“拍板人”,把30萬元全部轉交給鄭康文。但在另外兩單賄賂中,季善祿均分得了“小頭”。2009年至2011年,鄭康文在審批一批房屋違章處理中與季善祿共謀,為房屋業主葉某謀取利益,先由季善祿收受葉某賄送的32.5萬元,后鄭康文收受季善祿轉交的16.5萬元。2012年,鄭康文在審批房屋違章處理事項中,與季善祿共謀,為房屋代理人、請托人肖某謀取利益,季善祿分多次收受肖某賄送的19萬元,事后,鄭康文收受季善祿轉交的9.5萬元。(記者方晴)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廣州規劃局 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