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小楊和小馬彼此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無和好可能,應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因小馬拒絕調解,承辦法官近日判決兩人離婚,小楊返還小馬彩禮3萬元。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閃婚不知對方地址
copyright © 2004-2017 0514f.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