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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燈存在嚴重的火災隱患,圖為往年柳州上空飛舞的孔明燈一景。(資料圖片) 記者卿要林 攝
“天燈”惹禍不少
孔明燈是近幾年才在柳州流行開的,剛開始時,只是少數市民逢年過節在市中心河堤上施放,祈福許愿。大家覺得很新奇,于是競相效仿。由于孔明燈價格也不算太貴,因此很快就流行開來。
放的人多了,孔明燈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開始變得越來越突出。
2009年2月9日晚,正當市民歡度元宵時,一盞空中飄來的孔明燈落在了箭盤山峭壁上,燈火點燃了干燥的植被,引起了火災,形成了一條約30米長的火帶,燃燒面積約100多平方米。柳州市森林消防經過1個小時撲救,火勢才基本得到控制。所幸火災沒有導致人員傷亡。
2010年元宵節當晚,柳州市在不到5個小時內發生4起火災,均是由掉落的孔明燈引發。另外,孔明燈還威脅到了民航飛行安全,并對環境衛生造成影響。
之后,每年的中秋、元宵等節日,由孔明燈引起的各種險情不斷。柳州市消防部門曾經做過實驗,發現市場上普遍銷售的“安全阻燃型”孔明燈并不阻燃,還易引發事故。特別是孔明燈墜落在高壓線上,會瞬間出現短路、起火情況,飛濺出來的熔珠約有1000℃高溫,極易引燃周圍的可燃易燃物,造成供電或通訊故障。
2012年柳州市兩會上,政協委員建議,對孔明燈生產、銷售環節進行嚴格控制;在節慶日主要時段和特定路段專門安排人員監督,出臺勸止燃放“孔明燈”的公告,安排執法人員加強巡視執勤,發現市民燃放“孔明燈”立即進行說服教育和勸止;在大型活動和節慶日加強媒體對燃放“孔明燈”危害的宣傳。
2015年柳州國際水上狂歡節前夕,柳州市公安部門更是發布“溫馨提醒”,明確指出“各大型活動現場及周邊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及孔明燈”。
引事故要受罰
孔明燈安全隱患不小,為此,柳州消防部門提醒,燃放孔明燈存在諸多安全隱患:一是很可能引發火災。燃放的孔明燈如果遭遇強風,燈罩被吹傾斜后可能會被底部的明火引燃,一旦掉落在草堆、樹林、加油站等地方,極易引發火災。二是城市上空布有各類供電、照明、通訊線路,孔明燈燃放后飛向天空,有可能掛在各種線纜上,造成通訊和供電設施故障。三是孔明燈可飛到近1000米的高空,一旦遭遇降落或起飛的飛機,將危及飛機及乘客的安全。四是在人員密集區域燃放孔明燈,稍有不慎會造成人員傷亡情況。
根據《刑法》,燃放孔明燈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在人群密集場所、高層建筑集中區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區域燃放孔明燈,拒不服從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罰款或行政拘留。廣西《電力設施保護辦法》規定,因燃放孔明燈危害發電、變電、電力調度設施的,可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提醒市民,元宵佳節將至,最好不要燃放孔明燈。(南國今報記者陳新援)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