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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留名”到“求表揚”是另一個極端
求求你,表揚我……2月16日,媒體接到一張姓男子的電話,在電話中,他將自己多年來做的好事說了出來,希望媒體能報道。該男子是吉林長春燒烤店老板張金彪,8年來捐資助學近20萬元。他說,“求表揚”不是滿足一個人的虛榮心,而是要通過表揚來感染其他人去做好事。(2月18日《新文化報》)
張金彪捐資助學的愛心以及“求表揚”的率真與勇氣,令人感動和欽佩。但輿論一片叫好聲還是令人感到一絲異樣。搜狐網的民調顯示,八成網友認可其做法,認為公民做了好事就應大肆宣傳,否則公益的積極性將受打擊。做好事“不留名”的時代已過去,“求表揚”的時代已到來。從一個極端滑向另一個極端,值得警惕。
不得不說,輿論生態缺乏一種理性精神。高調的陳光標飽受爭議,甚至被貼上了“中國暴力慈善第一人”的標簽,而張金彪的“求表揚”卻贏得好評如潮,如果張金彪日后坐大成了陳光標式慈善人物,輿論又該如何?在慈善事業上,苛求大人物、同情小人物,動輒道德綁架,并不是社會真正需要的理性輿論。
事實上,無論是“不留名”還是“求表揚”,都是一種極端思維,都是一種道德綁架。“不留名”是把人推上神壇,打造成不食人間煙火的圣人;“求表揚”是把慈善功利化、世俗化,其背后包含著傷害慈善的力量。且不說“求表揚”有沽名釣譽之嫌,假如做了好事被媒體大肆宣傳,最后成了慈善名人,輿論會變本加厲地提出更高道德要求,甚至逼捐。
現實中,向名人、富人逼捐并非個別現象,把慈善當成一門生意者也大有人在。前者違背慈善的自愿原則,而后者的危害更甚。如果“求表揚”成為社會普遍接受的價值觀,那么慈善事業就存在淪為商業道具的危險。特別在慈善制度不完善、慈善環境不成熟的當前,“求表揚”可能成為商人最廉價的商業廣告,甚至會滋生偽善、騙捐等現象。
值得追問的是,大肆宣傳好人好事真能激發慈善積極性嗎?未必。國人不乏慈善熱情,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更是優秀民族傳統。我們缺的是公開、透明、有公信力的慈善組織,以及健全、規范、高效的慈善機制。只要這個問題解決了,慈善事業就能迎來春天,即使媒體不宣傳,愛心潮擋都擋不住。相反,公信力問題解決不了,再賣力宣傳也只是打造慈善盆景而已。
面對“求表揚”,媒體應保持一份理性,別急著為其善良的目的叫好,更要對極端思維保持一份警惕,在這方面,我們的教訓足夠深刻。(陳廣江)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從“不留名”到“求表揚” 張金彪捐資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