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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興:PPP模式將成為教育新常態之一
縱觀2015全年的教育,無論是“十三五”規劃建議等政策的出臺、還是應對現有一些瓶頸問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都將成為教育的新常態之一,也將成為當前教育體制改革的努力方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簡稱PPP,即通過混合所有制學校的形式吸納社會資金進入教育領域,這是當前教育體制改革的一個努力方向。
教育領域的混改有助于扭轉財政性、非財政性教育投入“一條腿粗、一條腿細”的局面,推動政府與市場、學校與企業的深度合作,同時也有利于激發各級行政部門的辦學積極性。可在教育現實中,這一改革仍面臨諸多障礙:公立學校本身的財政自主權受限,無法對市場化主體進行投資,使得改革在微觀上活力不足;混合所有制產權在法律上的界定不明晰,民間資金進入公立教育系統后,產權缺乏相應制度化保障;圍繞教育部門生產要素的各種管制政策間接導致了產權的不完整性。例如,若混改學校教師在職稱評定、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公辦學校享受不同等待遇,混改學校與公辦學校將處于不平等的市場競爭中。
為適應“實現混改”這一新常態,需進一步明晰產權,及為確保產權完整性完善一些配套性制度。然而,由于上述問題的制約,以及教育事業單位歷史包袱比較沉重,使得資金投入的效益不佳,市場力量不愿意介入混改,進而制度層面的政策變革也就更加困難。或許,可以考慮從一個相對成熟的實踐模式來完善這個產權架構,然后再推廣到其他的混改形式。
目前,教育部門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最為成熟的實踐模式是:民辦公助,該模式在高中階段(包括普高和中職)被廣泛應用。最常見的“公助”手段就是政府派公辦教師到民辦學校支教,并承諾在若干年內負擔這些支教教師的基本工資發放,支教教師的職稱評定等問題與公辦學校一視同仁。民間投資者普遍傾向于采取這種混改模式,因為學校在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完全歸于投資者,而政府的支教政策克服了生產要素市場中的政策歧視,降低了民間投資者的辦學成本。此類模式的推廣有助于形成對于公辦部門的競爭壓力,進而為以后更多元化的學校混改打下基礎。不過,“民辦公助”模式存在一定缺陷,制約其在現實中的深入推廣:政府投入產權是不明晰的,公共財政基本上是在完全倒貼民間辦學者,但對于辦學者本身缺乏制約手段,政府極有可能面臨民間投資者違約的風險。例如,在投資方資金流向失控的情況下,將出現抽逃資金乃至投資者跑路的問題,進而使學校教學秩序被破壞并誘發維穩風險。
一個地區是否會順利采取這個模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決策者與民間投資方的私人互信關系。換言之,不僅要明確民間投資方的產權,也要明確公共財政的產權,這將助推該模式的進一步推廣。為進一步適應這一新常態,筆者建議在教育部門混改的過程中將各級政府的投資基金平臺作為一個資本合作的橋梁,通過“民辦公助”的模式弱化公立教育部門面臨的各種制度約束,充分利用現有的法律制度對于財政投入和市場資金同時進行規范和權益保護。
具體而言就是:由地方財政部門出資建立一家投資基金,母基金可以公開向資本市場籌措資金,并直接在地方上投資于混合所有制學校,在每個投資項目上成立獨立的子公司,作為學校的控股公司;在控股子公司的層面上,市場投資方主要以資金入股,而地方政府除了通過投資基金的出資入股之外,還可以采取多種靈活方式折價入股,如派公辦教師支教,按照10年的基本工資總額貼現入股,校舍和土地都可以以租賃收益貼現折價入股,而一些高技術類公司如在線教育則可技術入股;混改的產權關系嚴格遵照公司法等法律制度,控股子公司層面須建立董事會制度,母基金、地方政府、民間投資者、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均派出董事會成員,董事會負責監控資金的流向;投資基金的結余閑置資金可以在金融市場上投資保值,但僅限于大型金融機構發行的固定收益率融資工具,基金所持有的學校股權在經董事會批準之后,可以進行一定的抵押和流轉,并可以將股權再與相關企業集團進行深度投資合作,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中的企業一方,亦可以將學校的股權上市流通,而學校教師可以持有認股權證。
此外,推進公辦教育部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過程中,既要重視制度層面的創新,也要依靠技術創新來降低改革的成本。近幾年新興的教育技術的一個直接效應就是使傳統意義上的學校邊界被模糊化,使公辦教育資源、市場教育資源和家庭教育資源在更大的程度上進行重新整合。資源整合有助于提高教育投資的市場回報率和社會回報率,進而吸引更多元化的市場力量加入改革的行列,推動制度層面的變革。
綜合考慮制度和技術兩個層面的因素,上述投資基金也可以與一些高科技公司合作,共同投資建設一個開放性的地方教育信息系統或者互聯網門戶平臺。平臺通過技術創新的手段把公辦學校、教育公司、學生家庭等要素有機地聯結起來:一方面,學生可以通過這個平臺更加便捷地享受公辦和民辦的教育服務;另一方面,公辦學校也可以在這個平臺上直接購買市場機構的教育服務,購買服務應與盤活公辦教育系統的存量資源相互促進。
(作者系北京大學中國教育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北京大學教授)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劉明興 PPP模式 教育 民辦公助 教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