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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機關報:委員提案要有含金量 協商也得有
更加重要的是,人民政協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團結各界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是民意的“傳聲筒”,是人心的“聚合器”。古人講,“大廈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闊,非一流之歸也。”傾聽民聲、傳遞民意,才能為國家的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凝聚民心、匯集民智。而達到這一目標的基礎,就是按政協的規章制度,真調查、真研究、真履職。
相反,沒有用雙腳丈量大地,哪能摸清實情,哪能集合眾智,提出的提案又怎能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不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億萬群眾的心聲如何能在兩會上激蕩,最廣大人民的力量又如何凝聚?政協委員只有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盡責履職,才能在一個個有“含金量”的提案中,畫出最大同心圓。
民主不是裝飾品,協商就要真協商。對于各位政協委員而言,不僅提案要有“含金量”,協商同樣應該有“含金量”。習近平總書記在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曾指出,要“提高協商實效,努力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政協章程明確了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這不僅是權利,更是使命。認真研讀各項提案,積極參加相關討論,才能發揮“有事好商量”的優勢,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
好的制度永遠是發展的可靠保障。就在不久前,剛剛閉幕的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委員會委員履職工作規則(試行)》,對政協委員的履職內容、履職方式、履職管理等都作出了規定。這也倒逼著政協委員以更積極的姿態、更主動的作為,講真話、講諍言,出實招、謀良策。
“為者常成,行者常至。”不斷按照政協章程和相關工作的要求,守好紀律、講好規矩、重視品行,各級政協委員必定能為實現“中國夢”匯聚起磅礴力量。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中紀委機關報 兩會 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