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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商關系要求領導干部有四種意識
3月4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看望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民建、工商聯界委員,并在參加聯組討論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其中,在民建工商聯委員聯組會上,習近平用“親”“清”兩字闡明新型政商關系。他指出,對領導干部而言,“親”就是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清”就是清白純潔,不搞權錢交易。對民營企業家來說,就是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接下來,我們著眼于領導干部這一主體,來把握新型政商關系的深刻內涵。
一、 防止兩個極端
在政商關系這個問題上,領導干部要防止兩個錯誤的極端。一是“官商勾結”。它指的是官商之間有交換、有交易。對領導干部而言,就是權錢交易、以權謀私。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交換原則很容易滲透到黨內生活中來。領導干部手中是有“資源”的,它就是權力。領導干部應如何與商人交往,習近平總書記曾有生動闡述。他說,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通過一系列腐敗案件,我們發現,很多貪腐官員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官員通過商人之手“套現”,商人通過官員手中的權力“發家致富”。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就是不能讓“商品交換”、“有權任性”、“利益輸送”、“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潛規則滲透到官員與商人的交往中,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要有道,相敬如賓。一個字,要“清”。二是“為官不為”。它指的是,領導干部在為民營企業排憂解難、優化民營資本的投資環境、落實國家給民營經濟發展的現有政策等方面,消極不作為。特別十八大以來,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一些領導干部感覺行政行為缺少“激勵”,并且,錯綜復雜的政商關系蘊含著不確定性,有風險,所以,他們遠離商人,采取“背靠背”的策略。這種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的行為,導致了政商之間的彼此戒備和隔膜,阻礙了經濟社會的發展。這些都是缺乏擔當意識和責任感的表現,是“為官不為”、“尸位素餐”。“為官不為”違背了總書記所提出的“親”的標準: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編輯:秦云
關鍵詞:政商關系 習近平 親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