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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稅負背后的疑問——代表委員把脈企業稅負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題:探究稅負背后的疑問——代表委員把脈企業稅負
新華社記者韓潔、姚玉潔、高敬、李鯤
降低企業成本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大任務。中國稅負究竟高不高?緣何企業抱怨稅負重?企業減負還有哪些空間?針對這些社會關注的熱點,記者采訪與會代表委員和權威人士,一探究竟。
宏觀稅負到底超不超發達國家?
一國稅負高低,通常用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即宏觀稅負來衡量,它反映一國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程度。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7日在記者會上說,目前中國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為30%左右,遠低于發達國家的比重。
近期有文章稱,中國宏觀稅負“高達44.4%”,大大超過發達國家。此前一些國際“稅負痛苦指數排名”中,中國也居前列。對此,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說,比較不同國家宏觀稅負的高低,統計口徑必須可比。如果口徑不同,數據難免差異很大。
目前,國際上統計政府財政收入通常沿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01年制定的政府財政統計標準。按這一標準,我國政府財政收入包括公共財政收入、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之后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但在加總時須扣除交叉重復部分。
由此測算,2014年、2015年我國宏觀稅負分別為29.1%、29.1%。即便計入剔除成本補償性費用后的土地出讓凈收益,2014年、2015年的我國宏觀稅負也只有30.5%、30.1%,低于世界平均38.8%的水平,既明顯低于發達國家平均42.8%的水平,也低于發展中國家平均34.4%的水平(2013年)。
之所以有統計認為國家宏觀稅負很高,劉尚希認為主要是在統計口徑上將四項收入籠統相加,沒有扣除重復部分,如2015年僅一般公共預算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就有9741.75億元。此外,土地出讓收入國際上通常也不計入政府收入,應該扣除。
全國政協委員、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張連起認為,各國情況不同,尤其中國情況特殊,建議應建立自己的稅負指數,從而更真實反映中國國家宏觀稅負總體水平。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代表委員 企業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