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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醫療轉醫保后繳費年限不足怎么辦
昨日,廣州市人社局進行“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問題”在線訪談,針對公醫轉醫保后繳費年限不足10年等問題,醫保處負責人透露正在制定《關于解決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訪談中有網友“靜靜”問,其公司是國企,有幾名轉制人員退休,轉制前有公費醫療證,不能買醫保,轉制后開始購買醫保,現時退休人員購買醫保不足10年。這類人群中有個別只能每月延繳,但他們反映個人賬戶到賬的錢比在職時少。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副處長林立就表示,針對這部分人群正在研究制定《關于解決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否補償等細節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有網友問,自己在廣州參加醫保但不是廣州戶口,退休后想回老家居住(本省),外地住院醫保報銷是不是和廣州一樣在醫院直接結算?對此林立表示,如果是廣州市參保人,退休后想回外省老家居住,可事先到廣州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保局)辦理長期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參保人可在居住地選擇1~3家醫療機構作為異地就醫醫療機構。參保人須在異地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就醫。如果因急診或搶救在非選定的異地醫療機構需要進行急診留院觀察或住院的,相關醫療費用由個人墊付,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結算后到市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零星報銷。
已辦理長期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可以本人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為基數(退休人員以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2%的標準,由統籌基金包干支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記者何穎思)
編輯:趙彥
關鍵詞:公費醫療轉醫保 繳費年限不足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