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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報告連續三年提冤案的積極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3日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稱,2015年,各級法院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糾正陳夏影綁架案,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錯案件,從中深刻汲取教訓,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
陳滿案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備受輿論好評。其實,重大冤錯案件并非第一次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去年的呼格案、念斌案,前年的張氏叔侄案均寫入報告。最高法工作報告連續多年不避冤錯案件,釋放了尊重事實的司法自信,也彰顯了推動司法公正的決心。
應看到,將冤錯案件寫入報告并非一筆帶過,也不是無關痛癢地走形式,而是表達了避免再發生冤錯案件的制度性努力。比如前年談及張氏叔侄案時,報告明確提出“從錯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強化證據審查,發揮庭審功能,與公安、檢察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p>
除了談及公檢法應互相制約,還強調“加強與律師協會的溝通,高度重視律協、律師反映的問題,尊重和保障律師依法履職”。一句“尊重和保障律師依法履職”,殊為不易,如果律師能夠依法扮演重要角色,而不是失語或被失語,冤錯案件就會大大減少。
再比如,去年談及念斌案時,報告指出“要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堅持公開審判、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訴訟制度,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權、申訴權?!闭嬲鹬匾勺飶臒o,并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也能遏制冤錯案件。
今年談及陳滿案,報告同樣表示“深刻汲取教訓,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繼續汲取教訓,最終目的顯然不是為了糾錯,而是抓源頭治理。如果只是就事論事,止步于個案糾錯,就無法徹底避免悲劇重演。對陳滿、呼格吉勒圖、念斌等人的最大告慰,除了為他們洗冤,恢復他們的自由身,更重要的是健全冤錯案件的防范機制。
近年來,由于法制不斷健全,法治不斷深入人心,冤錯案件正在喪失滋生土壤,但是切莫過于樂觀。如果辦案輕程序,不堅守程序正義理念,如果辦案重實體,不消除有罪推定、疑罪從輕思維,如果檢察、偵查機關只講配合,不談制約,該排除的非法證據不敢也不想排除,如果律師權利無法保證,很難說就能徹底清除了冤錯案件生存土壤。
為此,應堅定不移防止刑訊逼供,堅定不移實行偵押分離,應盡快出臺偵查機關對被告人審訊全程錄音錄像制度的實施細則,還應由最高法、公安部、最高檢聯合制定一個關于死刑案件證據補查的規定等。此外,還應該尊重輿論監督。在今年的報告中,周強強調“切實保護新聞媒體輿論監督權”,值得激賞。
我們常說,遲到的正義勝過不正義。誠然,正義遲到,遠遠勝過正義遲遲不到。但是,如果一開始就能防止出現冤錯案件,如果出現了冤錯案件就及時糾錯,對當事人的傷害就會大大降低。正如周強所稱:“公正必須以高效為支撐,遲到的正義會使正義大打折扣,同樣影響法治實施的權威和公信。”有些冤案當事人出獄后,青春已逝,母親辭世,正義來得太遲,一切都無法彌補。
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努力讓公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當公眾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必能增強法治信仰,這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社會的基石。(秦川)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最高法報告 陳滿案 重大冤錯案 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