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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提案工作情況報告
二、深入推進提案辦理協商工作
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民政協提案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對政協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對辦理政協提案提出明確要求。俞正聲主席多次主持會議,研究部署提案工作。中央領導同志對報送的報告和意見建議多次作出批示。一年來,我們在提案工作中充分體現協商理念,深入推進提案辦理協商。
(一)扎實做好重點提案督辦工作。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及全國政協重點協商議題,經與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和部分提案承辦單位協商,第六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確定49個重點提案,10位副主席分別率隊督辦。其中,辦公廳以視察的形式,對“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落實情況”進行督辦。各專門委員會以調研和召開提案辦理協商會的形式,對“加大西部老少邊窮地區支持力度,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等進行督辦。對“培育健康服務業,大力發展康養產業”等重點提案向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報送《重要提案摘報》26期。對“進一步支持廣西貧困地區發展旅游業,盡快實現減貧脫貧”等3個重點提案開展跟蹤督辦。與全國政協重點協商議題相銜接,將“規范消防行政審批工作”等8個重點提案的督辦與政協專題協商會、雙周協商座談會結合,在調研的基礎上深入協商,凝聚共識,推動落實。總體看,重點提案的遴選協商力度加大,督辦合力增強,示范引領作用明顯。49個重點提案的意見建議全部得到采納,多數已經落實,有的正在落實之中。
(二)推動提高提案質量和辦理質量。各專門委員會、各界別委員聚焦共性問題、凝聚集體智慧,協商提交集體提案。集體提案比上年增加57件,增幅14.9%。中共界、科技界、教育界、對外友好界、福利保障界等都提出了有分量的界別或小組提案。積極搭建協商平臺,組織提案者代表、承辦單位代表、有關專家學者等496人次參加提案督辦活動。對“加強環衛工人權益保障”等重點提案開展監督性調研,推動相關政策法規的進一步落實。走訪公安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堅持問題導向,寓監督于協商之中,推動擬采納落實提案的跟蹤辦理。加強提案辦理情況滿意度統計分析,收到反饋意見表2958份。在辦理態度方面,滿意84.5%、基本滿意14.7%、不滿意0.8%。在辦理結果方面,滿意71%、基本滿意26.6%、不滿意2.4%。
(三)制定并實施提案辦理協商辦法。把制定提案辦理協商辦法作為2015年加強制度建設的重點工作之一。在認真總結開展提案辦理協商經驗、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提案辦理協商辦法》,經第三十五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并實施,為深入開展提案辦理協商提供了制度保障。
提案工作在取得進展的同時,也存在有些提案針對性不強、建議不具體、質量不高,提案督辦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一些承辦單位缺乏與提案者溝通、以工作情況介紹代替答復等問題,這些都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加強。
編輯:陳佳
關鍵詞: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提案工作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