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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抓到日本當勞工
進入日本
天明5點鐘,日軍用小船把我們分批運到北海道下關碼頭醫務部門,進行體檢和消毒。照編號逐個檢查身體后,進入消毒間,先在藍藥水池里洗,再到黃藥水池里洗,第三次在紅藥水池里洗,最后用清水沖凈。
洗完后由兩名青年女護士用黑色藥膏涂抹大腿根處,再用一種藥水噴灑全身消毒后,把我們帶回原處,按號發衣服、鞋、帽,逐個重新登記發證,登記表上有:姓名、年齡、性別、文化程度、家庭籍貫,貼上照片,蓋上了鋼印,鋼印當中有一個“契”字。
當時我想這可能是“賣身契”了,可是我們這些中國人誰賣給日本了,我們誰也沒得到半文賣身錢呀。
9點鐘日軍又用船把我們送上碼頭,我仔細觀察這個碼頭,約有一公里長,200米寬,全部用鐵鑄成。我們按號面對面在排椅上坐下,單號雙號各在一邊,兩個女侍用大盤子端著大米飯團和汽水,來回輪轉供應早餐,光許吃不準拿走。
吃完飯后,日軍押送我們步行到車站候車室等車,12點開車,下午7點鐘到達中間站,換乘間町鐵路線客車,運行15里,到達了香月町。這時天色已晚,下車步行了5里多山路,晚8點到達福岡縣遠賀郡香月町大石煤礦宿舍住地興亞寮,時間是1943年農歷九月初六。
飽受虐待
中國勞工由于長期受饑餓、摧殘、折磨,身體虛弱,喪失了勞動能力,不能下礦釆煤。礦長左一沒有辦法,只得讓我們每天吃大米粥,養了3個月。到1944年1月1日,過磅稱體重,分派干活:體重75公斤以上者,用電鉆打眼放炮;65公斤以上者去釆煤;體重55公斤以上者當“操夫”扛料。由于我體弱不能下井干活,礦長見我有點文化,就讓我為勞工們領取生活、勞保用品兼干零活。
2月,勞工們開始下井挖煤,每人必須按規定要求,完成產量指標,誰完不成任務就要受嚴厲的懲罰,并且不給飯吃。由于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侵華戰爭,日本國內青壯年都應征入伍了,國內的軍工業、鋼鐵、煤炭、電力等行業缺少勞動力,日軍就把我們千千萬萬的中國人抓來替他們出苦力,當奴隸。
到1945年初,戰爭擴大了,日本人自顧不暇,我們這些勞工每人口糧減少30%。后來供給越來越少,面粉里面開始摻進了豆餅和橡子面。
吃不飽還得照樣干活、受體罰,勞工們拉肚子生病的一天天多起來,很多人得不到治療而死于異國他鄉。同來的劉繼云、李景云病累而死,我們幾個老鄉痛哭一場。火化后,我把他們的骨灰盒保存起來,想將來要是能活著回國,一定把他們的骨灰帶回祖國,交給他們的親人。
編輯:曾珂
關鍵詞:抗日 被抓到日本當勞工 中國抗戰編年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