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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細則:二手房滿2年再賣將免征增值稅
市場關注已久的個人住房“營改增”問題終于“靴子落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4日首次披露的營改增全面推開細則顯示,5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記者對比新舊政策發現,實際稅負并未出現太大的變化。
根據兩部委的方案,個人將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只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對于北上廣深,兩部分另有規定。即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普通住房與非普通住房的認定有多項標準,差別主要在于建筑面積,容積率和售價。
編輯:楊嵐
關鍵詞:二手房 免征增值稅 營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