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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學位撤點也是教育供給端優化
3月25日,教育部下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下達2014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的通知》,一時間引發廣泛關注。根據通知,共有42所高校的50個學位授權點被認為“不合格”,其中包括不少985、211學校專業。這些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撤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大規模學位撤點
對高校學位點如此大規模地舉“紅牌”,且不少還是重點高校,這無疑是首次。本質上,這也是教育部2014年8月發布的《關于開展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的通知》,明確于2014年至2019年開展該工作后的階段性成果。若將其置于高等教育改革的視角下打量,如果說建設“雙一流”是加法,那這次學位撤點則是在做減法。
以“不合格”為依據對學位點“做減法”,也是為了高校教育質量做加法。應看到,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是對其合格評估的重要內容,是我國研究生教育質量監督的重要手段。基于教學質量監控,對某些高校爭取學位點時積極,爭到后忽視了師資、人才培養的情況予以“撤點”式處罰,也是在去“劣質產能”,實現供給端優化。
值得一提的是,將學位授予點專項評估確定為合格評估,而不是優秀評估或等級評估,是對教育管理部門職能的回歸。
過去我國由教育部門組織的評估,大多是通過評估評出學校的“優劣”和等級來,這遭遇廣泛質疑,一方面,教育部門以評估為名干涉學校辦學;另一方面,評估本是為了發現問題,以評促改,可最終評估結果卻變為學校的辦學政績。
取消行政管理部門主導的優秀評估,而改為合格評估,才是履行教育監管責任。像這次對學位授予點的評估,不是評估學位授予點的質量高低,而是審查學位授權點的研究生培養體系完備性,包括師資隊伍、人才培養和質量保證等。
至于學位授予點在合格基礎上,具體水平如何,不該由教育行政評價,而應由社會專業機構進行評價。事實上,就是政府行政部門進行的合格評估,也非由行政人員進行評估,也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資質審查,以防借合格評估對辦學進行不合理的行政干涉。這是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的必然要求。
說到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我國教育規劃綱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都有明確提及,這也是教育供給側改革的核心。它也要求,政府負責對公共教育的投入保障,同時監督學校依法自主辦學,而監督辦學,就是要對學校辦學進行合格評估,對不具資質的該亮紅牌就亮紅牌。這有利于理順政府、學校辦學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社會專業機構的關系,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也激活高等教育的活力。
□熊丙奇(教育學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大規模學位撤點 教育供給端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