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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還失物就該得到合理補償
據報道,趙先生和家人近日到成都旅游,不料,在機場到酒店的路上將一個黑色雙肩背包落在出租車上。而尋包取包的過程卻一波三折:的哥提出交300元“誤工費”,此舉引來趙先生的抱怨和投訴;而當事的哥也對媒體喊冤,稱假期生意太好走不開,從溫江到文翁路來回費用合理。
這件事不大,在網上卻引發了廣泛關注,網友的觀點分歧也很明顯:一方認為,的哥既然拾金不昧就應該好人做到底,送包提出誤工費很不道德;另一方則認為,的哥提出交還遺失物品,失主不能既要求的哥免費送來,還要求別人和顏悅色對待。
拾金不昧是社會道德的基本要求,對此,我們絕大多數人已習以為常。但我們不要忘了,相比于“無主之物歸發現者所有”的叢林法則,能在撿到物品后及時歸還,說明個體已經克服了內心的自私。不過,現實往往是復雜的,現在的問題是,在歸還或保管物品的過程中發生了成本,究竟應不應該收錢?這一問題,不僅引發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就連局外人也陷入了糾結困境。
先看一下這個案例:2014年,青島某論壇一篇《模范出租車紅飄帶,歸還失物索要高額路費合適嗎》的帖子引起網友熱議,短短時間點擊率就已過4萬。帖子的大致內容是的哥歸還乘客遺失在車內的物品,向乘客索要30元車費(實收20元),失主氣不過,就把出租車司機道德批判一通。這事雖然爭議很多,但最后的處理結果卻很清晰:發帖者不僅支付了相應車費,還專門在微博公開向司機賠禮道歉。
而化解那次道德困境最好的方式,正是當地擁有保障各方利益的規則。據青島市運輸管理局出租車管理處工作人員稱,按當地出租車管理部門的規定,司機有義務保管好乘客遺失物品,但保管費用應由乘客承擔,而在給失主送遺失物品時,是可以打表前往的,司機可以按計價器上的數額收取對方費用。
“有義務保管好”,這是公司對員工職業道德的約束,畢竟出租車是服務行業,協助看管乘客物品也是服務內容。但該規定也承認出租車司機歸還物品是需要花費成本的,這個成本已經超出了“拾金不昧”,甚至達到了“損己利人”的境界,對此就不能硬性約束不收費。最終,出租車公司提出一個“按表收費”的條款,可以說是保證雙方在心理上都能夠接受的規則。
像青島這樣的規則,其內在邏輯就是讓有代價的道德行為得到合理補償。這樣,不僅是為了解決司機和乘客可能的扯皮,更深的意義,還是讓道德行為沒有負擔,不受盲目的道德指責。有規則保障,才能讓道德得到發揚,讓更多的人以日常的小小善舉,穩定整個社會的道德基石。(周潛之)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拾金不昧 送回失物 “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