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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電商更兇猛
銷售分成成大頭 年收入輕松過百萬
但是對于內容生產型網紅而言,如果廣告太多也容易失去粉絲黏性。網紅ayawawa的經紀人洪震就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為維護我們自己的品牌價值,我們做廣告也必須選擇那些大型知名品牌。同時,我們一直堅持微信頭條不接廣告。”
當下,經營電商或與電商平臺合作正成為是網紅變現的主要來源。網紅同電商的合作收入以銷售分成為主,但是行業內分成比例差距較大,甚至在同一家電商內部,針對不同的網紅也會有不同的分成比例。一般來看,網紅少則分到銷售額的10%,多則超過50%。業內人士透露,一般會根據網紅的影響力、粉絲轉化率、潛質、風格來考慮分成比例。
WeMedia聯合創始人方雨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及:“我了解到的一個網紅的包年費是100萬+銷售分成,一年下來收入五六百萬。一線網紅年收入甚至達到幾千萬。但是,在網紅的收入中,經紀公司也會分走一部分。”
艾瑞咨詢的數據顯示,目前年純收入超過百萬的網紅大概占整個網紅市場的10%左右。青島微創新營銷公司基于網絡大數據發布的網紅經濟白皮書顯示,網紅的平均收入為每月2.1萬元。這一平均收入水平也超過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的普通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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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產業鏈成型
中游平臺更易受傳統資本青睞
在美國19世紀中期的淘金熱潮中,賺到錢的不一定是淘金客,比如將帳篷拆下做成牛仔褲的利維·斯特勞斯,比一般淘金者賺得更多。
在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講述這個故事時,從微商培訓轉向網紅培訓的自媒體人方雨對網紅背后的投資機會充滿信心。在他看來,面對網紅經濟的熱潮,誰能另辟蹊徑,滿足網紅產業鏈當中的某個環節,賺到的錢可能比做網紅更多。
從網紅經濟的產業鏈條來看,上游包括經紀公司、孵化機構包裝打造網紅,同時也帶動著美容化妝、攝影、文案編輯等多個環節;中游則包括微博、微信等社交平臺,以及斗魚、虎牙、56等各種視頻直播平臺,為網紅傳播推波助瀾;下游則是電商、廣告等變現渠道。“目前,資本在網紅經濟方面主要有兩種投資方向:一種是投給網紅個體,這是源于網紅人格化發展迅速,但是風險很大;另一種是投給平臺,這是傳統資本更加青睞的一種投資渠道,因為平臺容易產生很多網紅,有更多的可能性。”銳馬傳播總經理張俊良說。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馮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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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網紅煉成記:
1個網紅背后至少需要6人團隊
在外界看來,網紅的工作就是玩,實際上他們也有大量工作需要完成。拍照、修圖、與粉絲互動都需要很多時間。 2005年以一句“比我聰明的人沒有我漂亮,比我漂亮的人沒有我聰明”走紅的ayawawa現在每天都需要推送微信公號文章、回答粉絲的提問。據經紀人洪震介紹,ayawawa工作量很大,在她寫好文章后,后續的工作需由助手完成。
“每個網紅背后至少要6個人來支撐,負責化妝、拍攝、文案策劃、產品制作。” WeMedia聯合創始人方雨說。“自然產生的網紅由于定位不清晰,缺乏明確的發展方向和運營團隊,一般在一兩周內就會失去關注度。因此,網紅背后必須要有一支專業的團隊為他們提供策劃推廣。”在方雨看來,雖然網紅各有所長,但必備要素依然有規律可循:除了外貌,還必須熟悉網絡社交工具的使用,同時穿衣打扮、口才表達也都是必備的技能。
編輯:王瀝慷